梅艷芳母親喊窮 法官稱已盡量寬待

已故香港天后梅艷芳,自辭世后,關於其遺產的爭端從未平息過。而梅姐生前,正是擔心母親覃美金胡亂花費,因此成立信託基金,由匯豐信託管理。


年逾九旬的覃美金,昨早向高等法院申請一筆過約9萬生活費,用作購買中藥和償還倉租;梅媽另外亦申請每月萬五元租用迷李倉,用來存放梅艷芳買下的酸枝家俬。法官在滙豐信託及遺產受益人妙境佛學不反對下,批出兩筆款項款項,並打算稍後待確認看護身分後,批准她每月生活費增加4萬2千元,作聘請看護之用。梅媽在庭上埋怨生活費不夠用,指今早要搭「叮叮」到法院,她又在庭上嘆謂「第日唔好生仔,養大仔女,仔女都唔養番自己」。法官陳江耀回應梅媽,指雖然無意批評她堅持打官司,但她確實因拖延已久的官司才招致破產,並指官司的對錯早有定論,法庭之前已盡量寬鬆對待她,不為她帶來麻煩。


梅艷芳出身貧寒,又由於母親重男輕女,使梅艷芳小小年紀就輟學上台賣唱以供哥哥讀書及全家的生活。在梅艷芳稍大後,更成為了家裡的搖錢樹,為賺錢養家喪失了寶貴的童年,少年時出入最多的地方並非學校,而是大小歌舞廳,有時甚至在街頭獻唱。而其母親既不善於理財,還好賭。梅艷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親的賺錢工具。也正因為此,梅艷芳和母親的感情並不好。至於其哥哥也是不爭氣,做生意虧上千萬,留給妹妹去還。


為了讓梅媽可以安享晚年,阿梅生前預設委托基金,每月撥出十二萬給母親做家用,加上有工人、有司機,根本可以無憂無慮,可惜梅媽要攬著不務正業的大兒子梅啟明一家老小,令每月生活費近乎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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