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建設世界一流大學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到2020年,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到本世紀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實現這個目標,中國教育界任重道遠。

引入競爭機制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世紀之夢。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推出“985工程”、“211工程”,以加快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進程,帶動了中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的提升,部分重點大學和學科,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中國致力於清華、北大等高校,在《泰晤士報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上躋身前50強。當前,中國致力於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應著力解決兩方面問題:

  一是政府部門要轉變計劃性思維,國家應從過去在資金、政策上給予部分高校重點支持,轉向建立平等的競爭環境,鼓勵大學在競爭中形成特色、辦出一流。從全世界範圍看,一流大學從來不是靠計劃打造的,而是在競爭中形成,各類行政計劃、工程,本質是對大學進行行政治理。國務院日前印發的方案提出,要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適當減少支持力度,用意就是引入競爭機制。

  二是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對於中國大學辦學存在的問題,國家在制訂教育規劃綱要時提出了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改革的設想,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在學校內部完善現代治理。但推進這些改革,緩慢而艱難,根源在於缺乏讓政府和學校行政必須放權的改革機制。可以考慮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把教育改革納入立法程序,由人大立法推進而不能由行政說了算,讓改革做到“於法有據”;二是大學內部治理,應建立師生參與管理、決策、監督、評價的機制,落實師生在辦學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決策權。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積極採用第三方評價,提高科學性和公信度,是一個重要轉變,即要由以前由行政部門主導對高校的評價,調整為專業機構評價。在進行第三方評價時,要按照 “構建完善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評價體系”,調整對高校的評價體系,要從重視結果,轉變為重視過程,從重視數量,轉變為重視質量,從重視科研,到科研與人才培養並重。

構建科學評價體系

  中國高校的理工科學科建設,因發表國際學術期刊論文多,快速提高在世界大學排名中的位置,清華大學的工程類專業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排名中,已列世界第一。但不同類型的學校、學科,應該有不同的評價體系,僅以發表國際論文多少,來評價學科的辦學實力,會誤導學校的辦學——這只是論文中的大學,而不是培養一流人才,真正產生社會影響的大學。

  把培養一流人才作為重要的評價內容,而不能只關注學術研究的成果,中國所有大學都肩負培養創新人才的使命,可根據現實的辦學環境設定評價內容,包括生源素質指標、國際留學生比例、畢業生就業質量、社會捐贈等。

  重視受教育者、國際社會對學校教育聲譽和學術聲譽的評價。大學的精神和文化對社會的發展應該起到引領作用,這是大學最大的價值所在。

  當一所大學的教授們爭相發表國際論文、核心期刊論文,而不能用自己的教育,培養有獨立人格、思想的學生,也不能為推動社會發展、進步貢獻智慧時,就算是發表的論文堆積如山,這樣的“一流”也很難得到社會認可。

  要進一步增強高校財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充分激發高校爭創一流、辦出特色的動力和活力,鼓勵教授們做自己感興趣的研究和潛心教學,這樣的學校,會因鮮明的特色,受到社會的關注,成為有影響力的一流大學。所謂有特色的也是世界的,我們要認真吸收世界上先進的辦學治學經驗,更要遵循教育規律,扎根中國辦大學。世界一流大學多是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堅持自己的特點,逐漸積澱而成。

(作者係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