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 「應禁『港獨』及辱華者進立法會」 | 專家有話說

特首及律政司申請司法覆核,建制派亦製造流會阻止宣誓。這表現出的是特區政府堅決拒絕「港獨」及侮辱國家和民族者任議員的決心。

我分析,特區政府對於梁頌恆和游蕙禎的態度如此堅決,主要有幾方面原因。第一,如果允許再次宣誓,他們可能會藉宣誓機會再次發表極端言論,進一步傷害國家與民族感情。第二,如果二人接下來按要求宣誓而就職,日後必然會利用議員的權力明目張膽宣揚「港獨」,到那時再懲處,難度會大大增加,同時造成的惡劣影響將不可估量。第三,如果二人成功就職,會有損立法會尊嚴及港人對立法會的信任。第四,二人踐踏了中央政府的底線,對所有中國人來說感情上也難以接受,同時也給年輕人樹立了惡劣的示範。第五,二人的言行明顯違背了基本法第104條、提名時簽署的承諾書及《宣誓及聲明條例》。

所以,從維護國家民族尊嚴、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完整性、維護法治以及維護立法會尊嚴的角度來說,訴諸法律是唯一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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