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佔中」禍首是香港遲來的正義
3月30日,9名「佔中」搞手因被檢控,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圖為民眾在場外聚集,支持嚴正執法
文|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
「是可忍,孰不可忍」,數年後的今天,就非法「佔中」的檢控持續開展,期望審訊能公平公正,徹底撕下政棍的謊言面具,伸張正義。
反對派「公民抗命」是逃避罪責
「佔中三醜」、陳淑莊及邵家臻等9名「佔中」搞手,終被正式檢控,罪名將包括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面對這遲來的正義,反對派一貫口號式嚷著「公民抗命」,卻諸多藉口,不願承擔法律責任,指特首選舉後進行檢控,是為候任特首開路,方便候任特首當選後來一個「下馬威」,又造謠指不利選舉後所提倡的大團結和修補撕裂,意圖為犯罪開脫。
不論在何時進行檢控,反對派均能製造各種政治口實予以逃避。事實上,在非法「佔中」初期,當時的佔領人士在警方「預約拘捕」時,紛紛借「踢保」了事,逃避責任可謂昭然若揭。總之一句到底,便是「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正好眠」,要推搪一項罪責,試問何患無辭?所謂「公民抗命」,實際上只是掩飾罪行的「遮醜布」。
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
事實上,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莫說是修補社會撕裂,即使以任何理由,任何人士均不應有任何特權凌駕法治,而受到差別優待。可惜,反對派遇上被拘捕或法律問題,卻用不同手段把法治扭曲成為製造特權的工具,裁判結果稍不順意即予抹黑,或示威遊行意圖向法官施壓,更有法官受到恐嚇的情況。
若然尊重法治,豈會公然進行非法佔領、盲撐旺角暴亂甚至是與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完全背道而馳的「港獨」?又豈會在犯法被控後仍耍賴?況且,將這群自稱是「公民抗命」的亂港分子繩之於法,也正是「求仁得仁」,彰顯法治,所謂撕裂社會之說又從何說起?
「佔中」謊言已被完全揭穿
若說對非法「佔中」者所作之檢控是「撕裂社會」,更是賊喊捉賊。眾所周知,非法「佔中」源於少部分反對派對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不滿,儘管當時絕大多數市民均支持「8.31決定」,反對派仍罔顧民意,我行我素,進行非法佔領達79天,揚言不到撤銷誓不休,更於2015年否決了政改方案。然而當時「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的立場,卻輕易因為一場特首選舉而作180度的轉變。在特首選戰之中,寧可支持所謂「民調領先」而不反對「8.31決定」的曾俊華,卻不支持堅決反對「8.31決定」的胡國興。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任何人士以任何理由都沒有任何特權淩駕法治。圖為香港終審法院大樓上的正義女神雕像
事實上,若反對派單純「真心」信奉民調,在支持曾俊華的同時,當年便理應支持「8.31決定」和政改方案,相反,若「真心」信奉所謂「真普選」,又何不在選舉時投白票以示堅持?至此,反對派的謊言伴隨檢控被赤裸裸揭穿,想當日搞出滿城風雨的所謂「真普選」,實則只是可有可無的政治口號,誰人肆意撕裂社會?誰人藉機生事?看來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自非法「佔中」以後,社會出現前所未見的奇難雜症。
「鳩嗚」、旺角暴亂、「港獨」分子四處生事甚至公然辱華等問題層出不窮,讓人實在難過憤怒。在法律層面上,我們對檢控的時間予以尊重,但在社會層面,檢控卻實在事不宜遲。儘快檢控非法「佔中」搞手,不僅彰顯法治,更重要的是能剷除這群破壞社會的滋事分子,讓香港重回正軌。作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面對國家一日千里的發展,香港磋跎的歲月已經太多,衷心期望這遲來的正義,絕對不容有失。
本文刊載於《紫荊》雜誌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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