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觀察 | 反對派心裡話:大眾是白癡?!
1、反對派心裡話:大眾是白癡?!
鄭松泰曾在立法會倒插國旗,受到各界譴責
大家是不是覺得奇怪,為何像梁頌恒和游蕙禎這樣滿口「支那論」,還在宣誓時對妄改誓詞侮辱國家名字的人還有那麼多人前仆後繼的支持,為他們的罪行開脫?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也許並不是真的支持他們? 前晚,香港網絡名人仇思達於網台節目播出了聲稱是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的「秘密錄音」,原來在公眾面前扮好友、支撐游梁的鄭松泰在背地竟是這麼咒罵他們! 這一段充滿了粗口的錄音被傳播到網上後,立馬引來各方議論,原文內容很長,但重點是以下幾句:「我想大家理解嘅就係,9月至到1、2月,梁頌恆、游蕙禎呢啲,X你,佢哋應該死啦X家鏟。但係問題係,我喺公眾場合我唔可以……我要同佢哋扮friend,我要喺我立場上顯示到畀其他人知道我哋係幫緊佢哋,因為大眾白癡嘛!佢哋以為我哋係本土派!以為本土派係同一批人……」 內部錄音播出後,鄭松泰隨即遭到不少網民的「狙擊」,要求其回應這件事情。之後,鄭松泰在Facebook發表對此事的回應,說:「對於有手足沒有遵守黨規和破壞內部溝通指引,本人深表遺憾」,並強調:「該內部限時直播的講話,沒有甚麼是不可對人言的,亦沒有甚麼是秘密或所謂大揭秘。」這一番避重就輕的話並沒有引來網民的認同,之後,鄭松泰又在Facebook上發帖,說既然內部工作組的話被流出來了,那他也大方承認自己的立場:「9月4日當日有份支持梁游而令教主黃毓民敗選的人,全部都是智力有問題。」 其實反對派內部有不和、有內訌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這些人心裡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打算,根本都是在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尋求同謀,所以有這樣的內部錄音並不足為奇。但重點是這位議員說的話:因為大眾是白癡! 這句話是不是應該警醒那些投票黃絲議員的天真選民,為甚麼這麼多年反對派已經劣跡斑斑,卻還是有你們這幫人在支持、在相信他們所謂「拯救」香港的言論?因為在他們眼裡,你們不過就是一群容易被利用的白癡罷了。 那些被稱作是「白癡」的大眾們,你們還要繼續發夢,繼續被蒙蔽雙眼嗎?
2、旺角暴亂女被證實身處台灣,能逃到幾時?
早前就有報道指出,曾參與去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暴亂的十八歲女被告李倩怡棄保逃往台灣。一直音信杳然,直到昨日,有一名台灣民意代表證實,被告李倩怡確實身在台灣,並獲得人權團體照顧,但卻並未提及李倩怡要求政治庇護。 香港警方在去年旺角暴亂發生警民衝突事件後,一共拘捕了91人,其中57人已經或正循司法程序處理,3名被告亦於今年4月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入獄3年。上月初,另一名被告亦被裁定暴動罪、縱火罪名成立,被判4年9個月。而另一宗涉及11人的暴動罪案件,則於本月1日正式開庭審理。作為此案唯一的女被告——被控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的李倩怡從年初審訊至今,一直都沒有現身。 之前有報道稱獲得消息,李倩怡疑棄保潛逃台灣尋求庇護。而台灣移民部門已經證實,李倩怡於今年1月入境,至今已逾期居留台灣4個多月,目前移民部門正在依法調查中。直到昨天,才得到一名台灣民意代表證實,李倩怡已經在台灣獲得人權團體的照顧。李倩怡之前以3000元保釋候審,但卻在今年年初1月17日法院聆訊開始前無故失蹤,其代表律師表示至今仍然未能與她取得聯絡,而法院早前已經對李倩怡發出通緝令。 早前就有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對此事發表看法,稱李倩怡這種「棄保潛逃」行為屬嚴重罪行,罪名成立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如果李倩怡是在「港獨」組織的協助下到的台灣,那麼根據法例,教唆他人犯罪案情將更為嚴重,警方應深入調查并嚴厲執法,追究相關人等刑事責任! 其實,棄保潛逃無非就是害怕負責任、害怕承擔罪名,既然現在知道害怕了,那麼當初在旺角那一晚,又為何要做出觸犯法律的行為? 3、「長毛」有難啦!涉嫌收捐款無申報,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61歲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在去年6月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於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期間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壹傳媒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接受的一筆25萬港元的捐款。昨天,一直否認控罪的長毛在區域法院繼續受審,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控方將多份立法會會議記錄、被告於立法會的利益登記表及多份報道呈堂。控方重申,對梁國雄的控罪是因為他確實沒有根據《議事規則》第八十三條,按立法會主席批准的格式做出利益登記。法官當庭裁定,接納控方將證物呈堂。 這麼看來,「長毛」這次惹上的麻煩真不小。 本文允許轉載 轉載請註明出處 關注《紫荊》微信訂閱號請掃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