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地兩檢』座談會」譚惠珠重申「一地兩檢」具法律基礎
由香港廣東社團總會舉辦的「認識『一地兩檢』座談會」於昨日(9日)下午在尖沙咀會堂舉行,並邀請基本法委員會會員、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以及特區政府相關官員蒞臨主講。座談會上,社團總會首長、會董,各團體會員代表,粵籍鄉親等共約1000人參加,座無虛席。
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陳彩偉講解「一地兩檢」方案(廖可縈 攝)
文|實習記者 廖可縈
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陳彩偉在座談會一開始講解「一地兩檢」方案。其後,譚惠珠主講並解釋「一地兩檢」的法律問題,再次指出「一地兩檢」具有法律基礎。她引用《基本法》第118條及11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並開發新興產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指高鐵「一地兩檢」符合上述條文中促進香港繁榮穩定的宗旨,並強調《基本法》第7條和第20條也是支持「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
她指「一地兩檢」方案並無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且方案無違背「一國兩制」。她稱內地口岸區只是租借,並非割地,因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內地口岸區執法,是引用了以往也曾使用過的「被視為」(deemed)的法律概念,指口岸區只是「被視為」內地的管轄範圍,香港的邊界並未改變。而「一地兩檢」相關的法律程序會以「三步走」形式在本港落實,即:內地與香港特區達成《合作安排》;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之後香港特區透過本地立法實施。
另外,她解釋了為什麼內地執法人員不只做CIQ(稅務、人民入境及檢疫隔離),指口岸面向全世界開放,要考慮國家安全問題,因此內地執法人員必須有全面執法權。
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主講並解釋「一地兩檢」的法律問題(廖可縈 攝)
最後,譚惠珠呼籲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各位會員代表及粵籍鄉親支持「一地兩檢」方案。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也發表了支持「一地兩檢」的立場書。
本文允許轉載
轉載請註明出處
關注《紫荊》微信訂閱號請掃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