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讓無助大和解 建制派須主動出擊
當前立法會內反對派勢力嚴重削弱,建制派必須牢牢把握這一機會,主動出擊,給反對派沉重一擊,這才能在談論大和解問題時更有底氣。圖為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
香港已回歸祖國20年,繁榮穩定得以保持,嚴格來說「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特區的落實是成功的。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保障下,特區法律制度不變,司法獨立得以保持,法治仍然良好。另一方面,香港能夠維持良好法治,也因為香港擁有優秀的律師隊伍。然而香港律師隊伍中,不少反對派人士卻曲解「一國兩制」與基本法,抗拒中央政府。本文希望能探討個中原因,分析法律界尤其是建制派及中間派律師如何能幫助發揮好基本法的作用,支持更好更有效的在特區落實「一國兩制」。
香港特區立法會早前又有4名反對派議員被法院裁決喪失議員資格,反對派固然認為應從寬處理,並抬出大和解這頂帽子,但筆者認為他們不會真的想大和解,這不過是個冠冕堂皇的藉口而已。令人吃驚的是,個別建制派人士竟也認為不應「乘人之危」,認為應該釋出善意以求達至大和解。殊不知絕大多數反對派,其本質就是為了對抗中央、對抗特區政府,所以對他們絕不能存有幻想。當前立法會內反對派勢力嚴重削弱,建制派必須牢牢把握這一機會,主動出擊,給反對派沉重一擊,才能在談論大和解問題時更有底氣。而一味的仁慈和退讓只會令反對派的氣焰更加囂張。
反對派本性難改圖奪特區管治權
首先必須對反對派的性質有一個最根本的判斷,再根據這個判斷制定各種應對策略。筆者的判斷是,反對派的終極目的是搶奪香港的管治權,與反對派的鬥爭就是圍繞香港管治權的鬥爭,所以沒有半點退讓的空間。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時已經清晰地表明,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誠然,香港近年經歷了不少風風雨雨,經濟民生的發展受到了不小的干擾,社會對於無日無之的政治爭拗已經感到厭倦,普遍希望能夠實現大和解,令香港早日重回正軌,今年的「七一」遊行人數創歷史新低,正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在這個基礎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出了大和解,得到了包括反對派在內的各界一致贊同。林鄭月娥上任後,亦努力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並付諸行動,反對派似乎也有所回應,社會出現一些令人期待的新氣象。
然而,4名反對派議員喪失議席的裁決一公布,反對派立即故態復萌,在立法會財委會瘋狂「拉布」,阻撓各種經濟民生事項審議並高調宣稱阻撓高鐵「一地兩檢」,明顯以此要挾、報復特區政府。他們提出了一系列無理要求逼特區政府就範,包括不要追討被褫奪議席者的訟費、已領取的議員薪酬及津貼,不要再追究其他瀆誓者,不要趁機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不要舉行合併補選等,政府如不答應就是破壞大和解。以上種種,其目的無非就是希望喪失資格的議員不會傷到「元氣」,同時反對派也能在短時間內重新奪回立法會的議席。
習近平主席早前指出,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對一些具體問題存在不同意見甚至重大分歧並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漩渦,人為製造對立、對抗,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習主席的諄諄告誡,反對派顯然沒有聽進去,而且從過去的經驗來看,筆者認為他們將來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為此前曾有多名國家領導人,多次在講話中向反對派釋放善意,效果都有限。其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意思不清晰,也不是聽不懂,而是反對派不想聽。
對於反對派的無理要求,林鄭月娥已經清晰回絕:「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不可能在法治精神上有所妥協,所有有關的跟進工作都要依法辦事。」法治精神是香港最重要的基石和優勢,如果連法庭的裁決都不遵守,政府不執行法庭的裁決,法治的權威和尊嚴何在?事實上,按照反對派的邏輯,大和解就是要以他們的意志為依歸,別人必須妥協退讓,否則就是破壞大和解。這完全是強盜邏輯,也充分反映了「為反對而反對」才是他們賴以為生的基礎。
改議事規則反「拉布」黃金機會
大和解無疑是必要的,但是追求與所有人的和解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必須先甄別和解的對象。如何甄別誰是可和解的對象?習近平主席給出了標準:「只要愛國愛港,誠心誠意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不論持甚麼政見或主張,中央都願意與之溝通。」以此觀之,反對派大部分都不在可溝通之列,在可見的未來相信也不會有明顯改變。有了以上的判斷,面對反對派的大肆報復和反撲,建制派的應對之道就十分清晰了。那就是對反對派不能抱有幻想,因為即使全部滿足反對派的要求,他們也不會投桃報李,通過單方面釋出善意以求達至大和解無異於緣木求魚。春秋時期的泓水之戰,宋襄公對敵人講仁義,不願乘人之危,結果一敗塗地。建制派如認為不應「乘人之危」,最終只會上演農夫與蛇的故事。
反對派這次遭到打擊純屬咎由自取,建制派完全沒有責任和義務對他們報以仁慈。相反,建制派應當趁此千載難逢的良機乘勝追擊,將當前有利的形勢轉化為長遠的優勢。正所謂「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如果此次放過反對派,等日後他們恢復元氣,建制派再想有所作為時必然悔之晚矣。屆時,本屆政府將和上屆政府一樣,在反對派的全方位不合作之下,施政處處受阻。
具體而言,建制派首要任務應該是抓緊時機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解決「拉布」問題。《議事規則》第十七(二)條中的議員有權「點算出席人數」一項,有明顯漏洞,已變成反對派議員「拉布」拖垮立法會運作的工具。立法會多年來都未能解決「拉布」問題,政府和廣大市民一直希望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惟在分組點票過不了關。現在6名反對派議員先後被撤職,建制派首次在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組別同時佔優,這是修訂議事規則的黃金機會。
可是有建制派議員對修訂規則並不積極,認為現在討論是否修改議事規則太過倉卒,必須從長計議,甚至認為不應「乘人之危」,擔心此舉會觸發更大反彈,影響大和解的基礎。不過要知道,無論建制派什麼時候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都會面對反對派的瘋狂反撲。修改議事規則,從制度上禁止「拉布」,關係廣大市民福祉以及立法會乃至特區政府的正常運作,斷不能有怕事避事的心態。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建制派必須作出承擔,迎難而上。
反對派這次遭到打擊純屬咎由自取,建制派應當趁此千載難逢的良機乘勝追擊,將當前有利的形勢轉化為長遠的優勢
推動合併補選 力推23條立法
其次,此時必須全力推動合併立法會補選。雖然6名反對派議員分開兩次被裁決喪失資格,但沒有任何條例規定補選也必須需分兩次進行,類似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並沒有先例可循。既然反對派力爭只對他們有利的分開補選,為何建制派不能爭取對香港和全體市民都有利的合併補選?如果5個地區直選議席合併補選,正常情況下建制派可以贏取兩席,地區直選議席將由現在的16席增至18席,議席超過該組別半數,連同功能組別的優勢,建制派在立法會將獲得全面優勢。
不少人支持合併補選的理據是,可以幫庫房節省1.4億港元。但筆者認為,這只是眼前的小賬。近年來,立法會成為反對派阻礙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主要戰場,嚴重妨礙香港經濟民生的發展。如果在本屆立法會的年期內,建制派能夠一直佔據立法會主導權,積極配合特區政府施政,可以為香港追回多少損失的時光?這才是長遠的大利益。然而,政府無論支持哪種補選方案,都會被質疑不中立,因此不方便就此表態,推動合併補選的重任自然就落在建制派身上。
最後,在時機成熟時積應極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近年來,反對派敢於如此無所顧忌,尤其是「港獨」分子敢於公然鼓吹分裂國家,很大程度上在於23條的缺失,使得反對派觸碰底線的行為不斷發生。習近平主席就此已經明確表示,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香港各界人士也紛紛表態,強調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憲政責任,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0年,23條立法實在不應該繼續拖延,建制派對此責無旁貸。
新上任的特區政府也一再表示會在適當時候推動社會討論23條立法,當前反對派元氣大傷、民望大跌,不正是適當的時機嗎?趁立法會的阻力下降之際,建制派理應協助特區政府一舉解決這個纏繞香港10多年的桎梏,也可釋除中央的擔憂。須知「一國兩制」是以「一國」為前提,如果沒有「一國」,「兩制」自然也就不存在。而維護「國家安全」就是保證「一國」的前提,23條立法正是令「國家安全」得到保障的關鍵。
建制派完全不需要因上述的舉動有任何心理壓力,也不用擔心因此而破壞了大和解的氛圍,因為靠退讓、妥協是無法向反對派換得和解的,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不和解的代價遠大於和解,他們才會心甘情願地認同並實踐和解。魯迅先生反對「犯而勿校」、「勿念舊惡」的「恕道」,主張「拳來拳對,刀來刀擋」的「直道」,對於類似反對派這樣的人,他曾提出諄諄告誡:「損着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毛澤東對此更有精闢的總結:「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
作者係學研社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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