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社服機構拓展內地服務的調研及建議
不少受訪機構仍表示對在內地開展業務的顧慮和感到困難。圖為香港扶幼會的義工活動
拓展內地業務面臨諸多困難
筆者近期進行一項由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資助的公共政策研究──「香港社會福利機構在內地參與社會服務情況」項目,主要是探討香港社會服務機構對在內地開展服務的意願,以及評估其機遇及困難。本文擬就調研情況及建議作一介紹。據筆者的調研,即使本港的社服機構願意在內地開展服務,以拓展香港在珠三角地區專業服務的發展,唯不少受訪機構仍表示對在內地開展業務存在較多顧慮和困難。如內地不同地方政府官員態度不一,在內地註冊手續甚為複雜等,令不少機構望而卻步。而本港大多社會服務機構都依賴著政府撥款營運,若要在內地開拓新服務單位的資金來源,實在來之不易。此外,內地就境外社服機構的政策及管理措施在不同地區有不同處事手段,使不少在港的社服機構在推動內地發展時裹足不前。
筆者在進行有關本港社會服務機構在內地開展服務的研究時,受訪機構包括歷史悠久的老牌機構,中型到大型機構,以及社會福利署資助的機構等。研究發現受訪機構因應其組織使命及服務發展方向來釐定是否在內地開拓社會服務,或受到內地有關政府部門及單位邀請,會考慮在內地開設服務。受訪機構指出了在內地開設服務的三大困難:第一為募捐資格;第二為合法註冊;第三為政策與人事穩定性。
本港大多社會服務機構都依賴著政府撥款營運,若要在內地開拓新服務單位的資金來源,實在來之不易
內地官員對港社服機構在內地開展服務的評估
為了解香港社會福利機構參與內地社會服務發展的情況,促進兩地政府提供政策協助,筆者於今年九月份向一批來自貴州的官員(約45人,來自不同社會服務、教育及醫療行業),在他們於香港進行考察及參訪期間進行訪問。筆者問及他們如何理解香港機構到內地開展服務的原因,研究顯示受訪者覺得本港「機構積極尋求發展、開拓服務範疇」為重要原因(4.38分,5分最高),其次為受到「內地政府邀請」(3.8分),第三為受到內地不同機構邀請所致(見表一)。
筆者又訪問有關官員按他們的觀察,有什麼主要因素能促進香港機構在內地服務時,表二清楚顯示足夠的管理人才(4.32分)為最主要考量因素,其次為「足夠的專業社工」(4.07分),《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實施(3.85分)。上述的研究發現與筆者訪問本港社服機構如何評估在內地推展服務時,考慮因素都大致相同。兩地在社會服務合作的開展惟依賴兩地政府的協作,政策的穩定及延續性,以及法規的落實執行,和專業人才的配置及管理為主要因素。
最後,筆者訪問有關官員如何分析影響兩地社會服務合作的原因,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兩地社會互信度」(73%)為最重要因素,其次為「兩地社會服務人才發展」(63%)及「內地政府政策對兩地社會組織交流的影響」(61%)。為推進香港社服機構拓展內地業務,筆者有以下兩點建議。
(一)發展策略分工及制度改革
從筆者有關本港社服機構在內地開闊業務的研究而觀之,有關灣區發展,實有賴中央積極協調灣區內各地合作上分工,不要各自為政和各爭山頭,造成不良競爭。如何善用區內不同發展優勢,善用香港作為國家最國際化的城市和特質來拉動整個區域發展,不能單靠各區政府協調,須由中央宏觀調控和「定調」各個地區政府在何領域做先鋒和帶頭引領,否則便會陷入「政出多門」、推動發展時步履不一、缺乏協調而淪於「紙上談兵」,和政令不達之局。
誰能「芝麻開門」仍看中央協調區域的戰略發展,本港社服機構要在內地開拓專業服務市場,建議港府要與內地政府協調政策,並落實便捷且穩定註冊制度,不要因人事變動而令服務營運大受阻礙。另外,賦予本港社服機構在內地募捐資格,競投政府購買服務合約資格,及至免稅資格等措施,將有助拓展兩地社服合作,共同開發大灣區的專業服務市場。
(二)作「社會紐帶」助「走出去」橋樑
有針對香港公益組織及社會服務機構在「一帶一路」戰略下如何發揮角色研究顯示,本港機構過去在內地遭遇重大天災時,曾發揮災後援助工作的功能。有議者指出,為了改善內地與香港的民間關係,香港公益組織未來的活動開展,應該更多考慮立足兩地民眾都普遍關心的領域,如家庭護理、食品安全、文化交流及城市治理事務上。香港社服組織可攜手內地社會組織,在上述領域內發起供兩地民眾作深入交流的機會,並探討合作項目、開展大型的調研活動、發佈相關報告、盡量消除兩地民眾因相互未充分理解而產生不必要誤會。
即使內地近年積極培訓社工,也無助於巨大的人員流失
再者,內地政府與民間的對外交流的意欲不斷增加,很多內地社會組織希望「走出去」。在「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機遇下,本港社服機構憑藉深厚國際關係及經驗,大可協助內地社服機構「走出去」,讓國家在國際人道關係、扶貧發展及人道救援上扮演更重要角色,同時塑造良好中國形象和強化國家的「軟實力」。
港公益組織未來的活動開展,應該更多考慮立足兩地民眾都普遍關心的領域,如食品安全。圖為正在買菜的香港市民
作者係嶺南大學林文贊比較政策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