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尚可兩制 “一地”何以不能兩檢?
“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在立法會通過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即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相關的合作安排,標誌着“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已成功邁出第一步。至於第二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在12月審批及確認合作安排,屆時具體的安排和法理依據將會清晰向外界公布。關鍵是第三步,爭取有關法案在2018年暑假立法會休會前通過,以趕及於明年第三季高鐵通車時落實“一地兩檢”,這才是“一地兩檢”的最大戰場,而反對派在“一地兩檢”決議案通過之後轉趨低調,沒有再猛烈攻擊“一地兩檢”,一方面是察覺到民意並不支持他們的“盲反”行動,另一方面也是在積聚力量、集結民氣,以圖在下一年的“一地兩檢”戰場上再次興風作浪。
文|香港韓成科
11月18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圖: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
“一地兩檢”的爭議
不是法律經濟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隨著“一地兩檢”第一步的啟動,坊間亦開始討論“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問題。由於“一地兩檢”需要在西九龍高鐵站進行入境及出境手續,當中涉及中央賦權港方問題,究竟是以基本法第二十條作為依據,還是援引涉及高度自治權及土地使用權的第二條及第七條,近日都引發了不少爭論。固然,法律問題需要釐清,但特區政府已有清晰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必定會進一步作出全面權威闡釋。事實上,“一地兩檢”由提出伊始所面對的爭議和困難,根本不是法律問題,更不存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情形,而是一個反對派逢中必反的政治問題。
“一地兩檢”安排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通關便利,方便香港市民,目的相當純粹,有人聯繫上各種政治臆測,包括方便內地公安在關口抓人、“侵蝕”香港的高度自治等等,都是經不起事實的推敲,如果真的是從政治著眼,有必要搞這樣一個龐大高鐵項目來達到嗎?任何方案都應該作出一些風險的預估,但如果去到誇張失實,諸如猿人襲地球、外星人登陸、未來水世界等極端幻想情節,又或是如民主黨將高鐵視作“屍殺列車”等,又符合現實嗎?
反對派不斷渲染各種誇張情景,根本影響不了市民,原因很簡單。每日數以十萬計的市民都會通過不同的關口進出內地,當中肯定包括反對派的支持者,他們每日都如常過關,親身經歷,現在反對派說關口猶如殺戮戰場,危機四伏,怎可能令人信服?這樣的恐嚇式宣傳注定失敗。就如反對派政團“人民力量”扮作內地公安在關口做騷,除了惹來市民的嘲笑之外,又發揮到什麼效果?
反對派要反對“一地兩檢”沒有問題,但也要提出理據,如果提不出更好的方案仍然要“盲反”,那麼,他們就必須回答一個問題:“一國”尚可兩制,“一地”何以不能兩檢?“一地兩檢”並非新鮮事物,例如穿梭英國、法國與比利時的歐洲之星列車,再如美國與加拿大的兩地交通等,都設有“一地兩檢”的安排。國與國之間尚且可以做到“一地兩檢”,何況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與內地?香港是中國的領土,請問所謂“割地論”所割的是誰人的地?為什麼國與國都可以解決的法律問題,一國之內竟然不可以,反對派可以回答嗎?
反對派反對“一地兩檢”的主要原因,是誣指方案損害“一國兩制”。然而,香港與內地實施“一地兩檢”已有先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6年12月通過決定,授權特區政府在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範圍內,實行香港法律,並由香港的執法人員管理。為什麼在深圳灣進行“一地兩檢”沒有違反“一國兩制”,在香港西九龍卻變成對“一國兩制”的最大威脅,這究竟是什麼樣的邏輯。
反對派不會改弦易轍
以硬碰硬無可避免
再討論下去,為什麼國家在“一國”之內可以包容“兩制”,授予高度自治,但在“兩制”下的香港,卻以高度自治作為排拒兩地合作的理由。“一地”之內竟然容不下“兩檢”,難道這不是另一種對“一國兩制”的扭曲嗎?
現時的“一地兩檢”方案,在經濟效益、法律以至“一國兩制”等方面,都沒有可爭議之處。甚至坦率而言,在內地的高鐵網中,沒有香港這一段影響不大,反而是香港連結不上內地的高鐵網,損失的不只是600多億港元的工程開支,而且是內地的巨大市場和商機,香港只會被進一步邊緣化,不實行“一地兩檢”究竟對香港或是內地影響更大,其實早已不說自明。
反對派挖空心思想出各種反對的理據,根源不在於經濟,也不在於法律,而在於政治:一是一些反對派中人對中央對內地存在偏頗立場和敵意,自然戴上有色眼鏡看待“一地兩檢”。二是在於反對派的立場定位使然,排拒中央、阻撓兩地合作,是反對派的一大綱領,儘管明知“一地兩檢”有利,但在政治立場上也不能轉為支持。民主黨在“一地兩檢”上的左搖右擺就是一個最明顯例子。疑慮易解,心結難消,反對派在“一地兩檢”立場上改弦易轍的機會極低,特區政府和建制派儘管法理道理在手,也恐怕避免不了以硬碰硬,對此,應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和行動準備。
(作者係香港文化协进智库高级副总裁、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 2017年12月號
編輯:李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