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長江:“建制派只是順應民意,為香港爭取到這個勝利”——專訪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提出人廖長江

|本刊記者 左婭

廖長江


2017年年尾,香港完成了一件大事——歷經兩個多月的鬥爭,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決議案終於獲立法會通過。稱此為“大事”,是因為近年來香港實在飽受“拉布”之苦,多個經濟、民生項目僅僅因為反對派議員的“為搗亂而搗亂”而停滯不前。議事規則修訂之後,反對派的瘋狂“拉布”行為或將受到遏制,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有望擺脫一道桎梏。是什麼觸動建制派議員提出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其間是如何應對反對派阻撓的?成功修訂議事規則對香港未來發展有何意義?本刊記者就此專訪了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提出人、香港立法會議員廖長江。

修訂議事規則是順應民意而為

記者:是什麼觸動了您,令您提出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決議案呢?

廖長江:提出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不單是我一個人的動議,也是整體建制派議員的主張,完全是順應民意而為。

眾所周知,在回歸祖國之前,香港一直實行港英政府的制度,現行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也大部分沿用了港英時期立法局的議事規則,也就是源自英國議會的議事規則。這是一種“紳士式”的規則,但隨著代議政制在香港的發展,一些不那麼紳士的少數派議員被選入立法會後,開始出現“拉布”等濫用議事規則、通過利用議事規則漏洞來妨礙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情況。

在上一屆特區行政長官任內,立法會的“拉布”情況開始增多,並愈演愈烈。按照香港現行政治制度,無論是立法方面還是財務撥款方面等,如果沒有立法會的配合,政府很多政策措施都寸步難行。因此,立法會內的“拉布”嚴重拖慢香港的發展, 到現在已達到傷及香港元氣的地步。廣大香港市民對此有目共睹。比如上一屆立法會,光是點算會議法定人數就點了接近1,500次,造成18次流會, 虛耗了整個立法會近一成的時間。今年更是變本加厲,除了特區政府施政報告致謝動議和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獲立法會通過外,其餘幾乎都被“拉”得一事無成。光是處理程序問題及議事規則規程問題之類,就花了立法會所有會議差不多一半的時間。反對派議員的“拉布”更惡劣至連原則都不用談,僅僅是意氣之爭,就可以將一個好好的議案“拉死”。

原本我個人是寄望比較理性的非建制議員不會與極端的反對派一起走向瘋狂,使立法會能稍有正常一點的運作。但事與願違,觀望到上一個立法會年度的末期後,我基本上絕望了。

記者:是什麼事令您絕望了呢?

廖長江:上一個立法會年度財務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差不多有10項民生項目需要通過,其中包括36億港元的額外教育撥款,這是對大家都有利的項目。但就是對這個利港利民的項目,反對派議員都要耗時“討論”,差點搞到通不過。屯門醫院的手術室擴建、私營骨灰龕撥款申請等關係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項目,若不是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採取了果斷做法維持會議進行,很可能也受“拉布”拖延而不能通過。

要知道,香港許多有需要的病患者都苦於輪候手術的時間過長,然而反對派議員卻要通過“拉布”反對手術室擴建的項目撥款,更令人氣憤的是他們的反對並沒有原則和正當理由,只是因為有6個議員因宣誓時的不當行為而被取消議員資格,令他們“心情不好”,就罔顧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不給這個撥款通過。萬一有關撥款真的因此受阻無法通過,立法會實在很難向市民交代。這件事觸動了我,令我感到長此以往不是辦法。建制派一定要抓住時機為市民做點事。

記者:這就是您帶領建制派議員修訂議事規則的初衷吧?

廖長江:實際上,一直以來,建制派議員和我個人都收到了很多要求,敦促我們一定要修改議事規則、將“拉布”加以控制。提出要求者來自不同階層、不同界別,有些只是普通市民,甚至是對政治完全沒有興趣的市民。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人口老化趨勢的不斷上升,香港面臨的挑戰加劇,他們都提到香港再這樣拉拉扯扯下去,恐怕氣數將盡。我說修訂議事規則是順應民意,就是這個意思。香港中文大學的有關民調結果也顯示:支持修訂議事規則的人接近一半,反對的只有三成,其他是尚未決定,印證社會上支持的人明顯多過反對的人。為了發展香港、改善民生,建制派痛下決心,決定把握機遇,修訂議事規則。

這次修訂議事規則,我們的目的不是杜絕“拉布”,因為“拉布”是杜絕不了的。我們的初衷,是填補議事規則可見的漏洞。按照我本人的意思,最好把整部議事規則重新寫過,但我亦知道是難以做到,恐怕會遇上很大阻力。所以,我們最終選擇了修補的方式。我們是要在代議士議政論政的權力和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社會責任之間取得一個合理的、適當的平衡。整體來講我認為我們這次是做到了的。

除了控制“拉布”的措施之外,我們也都希望通過修訂,令議事規則可以與時並進。以呈請書制度為例,呈請書制度是以1858年西敏寺方式的古老傳統為藍本,現在英國已經取消了這個制度。我們有考慮過香港當前是否仍需要保留這個制度,但結果是大部分人認為應該保留,即便如此,我們亦不能抱殘守缺,必須將呈請書制度加以修訂、令它與時並進。

廖長江:“建制派只是順應民意,為香港爭取到這個勝利”——專訪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提出人廖長江

香港民間團體“新年代”到立法會請願,支持修訂議事規則,表示“拉布拖撥款工人最受苦”(圖:文匯報)


精密部署、做好預案,

建制派掌握了主動

記者:整個過程中,反對派千方百計阻撓修訂議事規則。我們能看到的就有利用防狼器製造噪音、扮暈等等,是不是還有很多我們看不到的較量?

廖長江:我們建制派議員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反對派議員一定是會極力對抗的。因為修訂議事規則勢必會鉗制“拉布”,這將直接影響他們的政治本錢——我認為有些議員被選進立法會就是來“拉布”的。如果“拉布”受到限制的話,這些反對派議員的政治議價能力也將被削減。

因此,我們從一開始就十分清楚,反對派議員一定會千方百計阻撓議事規則的修訂,因此我們建制派議員亦做了精密部署,設置了各種預案。

首先,我們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所以儘管當時建議我們修訂議事規則的聲音很多,反對派議員們並不知道我們的確實意向和具體行動。當10月初我們提交修訂議事規則建議給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時,反對派是有點措手不及的,他們料不到建制派拿到了整件事的主動權。

於是,反對派開始氣急敗壞地運用各種伎倆“拉布”,企圖把建制派就修訂議事規則提出的議案“拖死”。而建制派亦沉着應戰、提前部署、見招拆招。

從提出修訂議事規則建議那天起,我們幾乎每天都與反對派鬥智鬥力,“拳來拳往”,但反對派的出招往往不能得逞,而且醜態畢露,而建制派的反制措施往往能夠成功。可以說,議事規則成功獲得修訂,來之不易,有賴全體建制派議員的團結努力,更是因為我們所做的事是民心所向。

反對派仍在負隅頑抗,

但長期看“拉布”會得到適度控制

記者:立法會通過了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但是反對派似乎還在負隅頑抗,比如攻擊修訂後的議事規則會影響立法會履行憲制責任之類。您怎麼看?

廖長江:反對派議員的負隅頑抗,首先表現在他們散布了一些聽起來挺嚇人、但實際上完全沒有道理的言論。比如他們說修訂議事規則是立法會“削權”、“自閹”之類。而事實是,今次的修訂,只是影響到他們“拉布”及濫用議事規則,對正常立法會運作完全沒有影響,全體委員會所有議員的發言仍然是不限時的。

而且,反對派議員聲稱,建制派更新立法會呈請書制度的建議將會削弱立法會監察權貴政要的權力,也是無稽之談。反對派散布這些言論只是他們慣用的政治伎倆而已——“嚇到你支持我” 。

首先,立法會的調查權力“對事不對人”,是調查社會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宜,而不是為了針對任何人﹙包括“政要”﹚而設;其次,今次的修訂並沒有削減絲毫立法會的調查權力,就呈請書制度來說如是,就整體立法會來說亦如是。事實上,若要在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來調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呈請書制度並非唯一的途徑,例如可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成立專責委員會,賦權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來傳召證人作供,這樣就比按呈請書制度成立的專責委員會擁有更大的調查權力,但前提當然是必須符合專責委員會的目的。只要認清這些事實, 反對派這些妄言就會不攻自破。

廖長江:“建制派只是順應民意,為香港爭取到這個勝利”——專訪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提出人廖長江

反對派議員陳志全發言後即離開座位并不斷叫囂,立法會主席多番警告無效,遂要求他離場,他高聲反抗并響起防狼器,又企圖用鎖鏈將自己綁在座位上。最終需由4名保安員合力把他抬走(圖:文匯報)


記者:對於人數門檻問題,反對派還說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改為20人違反基本法,並已有人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了。您怎麼看?

廖長江: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獲得通過,反對派一定會有表演動作,是做給他們的支持者看的。他們提出司法覆核,我不知道要覆核些什麼,但我相信獲得通過的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你剛才說的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基本法第75條講的很清楚,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這就引申出一個問題:這裡講的立法會是不是包括立法會的委員會呢?立法會只有兩個形式:一是大會,一是委員會,沒有第三樣存在。如果,基本法第75條中的立法會是包括委員會的話,那麼現在全部的委員會都不符合法律要求了。所以我認為,基本法第75條只是針對立法會大會的會議,不包括委員會,而全體委員會也是委員會。修訂之前的議事規則內全體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和大會一樣,是立法會自身的規定,不是基本法的要求。有人說,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是大會立法程序的一部分,應該和大會法定人數看齊,但如果按此思路,法案委員會也是立法程序的一部分,亦應該和大會法定人數看齊才是,但事實上法案委員會的法定人數與大會的法定人數要求是分開處理的。由此可見,若單憑此說法就把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改為20人的修訂說成是違反基本法,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反對派所提供的兩個法律意見書(即英國御用大律師Lord Lester及香港資深大律師何沛謙的法律意見書),其實涉及到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的內容很少,何沛謙的只有幾段,Lester的更少,只有一段。相比較而言,我們建制派尋求的英國御用大律師Lord Pannick及馬耀添大律師的法律意見書要有針對性得多,他們的意見書內70段全部講的是大會與全體委員會的關係,及與基本法75條的關係,我們認為他們的講法是對的。

記者:您覺得,修訂議事規則會起到怎樣的效果?

廖長江:我想最少“拉布”和濫用議事規則的情況會得到適度控制。比如修訂議事規則之後,立法會主席有選擇修正案的權力,以及合併修正案的權力,可以省下好多時間。如果有類似的修正案,也可以合併處理。

再舉個例子,按照之前的議事規則,如果流會,當期議題就要延遲到立法會的下一個會期、也就是下個星期三才能繼續討論。而修訂議事規則之後,立法會主席可以隨時命令復會,繼續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事。我覺得這個都是市民會歡迎的。因為星期三流會,可能星期四就可以復會,不用浪費立法會的會議時間,可以為市民多做點實事。

又如一些程序議案,理論上每個人都可以講15分鐘的,但是這種程序議案在外國,如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一般都不會辯論而是直接表決,我們現在也可以採取這種做法了。還有類似命令傳媒及公眾離場這類議案,就需要主席批准才能動議,相當於反對派又少了一個“拉布”的手段。

總之,相信修訂議事規則對將來立法會的運作是有幫助的。我們都希望將來立法會可以回復到一個較為正常的狀態,能夠有效履行它的憲制職能和社會責任。

但我們也預料到,反對派近期很可能會搞一些動作,企圖營造一種“你改也沒用,我們照樣‘拉布’”的景象。但我相信長遠來說,市民一定會看到修訂議事規則的真正效力。

我要強調的一點是,建制派這次修訂議事規則沒有私心、對事不對人。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獲得立法會通過,這個成功是屬於全體建制派的,但勝利是屬於全香港的。建制派只是順應民意,為香港爭取到這個勝利。廖長江:“建制派只是順應民意,為香港爭取到這個勝利”——專訪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提出人廖長江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 2018年1月號

責編:李幸

編輯:李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