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鬥爭走入屋苑 居民應理性客觀應對
文|亞太房地產發展學會會長湯穎豪
法團主席、委員和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團結一致,時刻保持理智,透過制定計劃耐心地向居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每當業主購入新居,除了渴望安居樂業之外,更希望自己能在屋苑事務上「當家作主」,提出意見。由於很多業主在屋苑管理上缺乏專業知識,所以香港大部分業主立案法團(以下簡稱法團)會聘請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屋苑的管理工作。然而,香港社會近年「泛政治化」情況嚴重,部分政團為爭奪區議會及立法會議席,竟把屋苑當成了政治鬥爭的戰場,令原本安寧祥和的社區出現了「屋苑政治」。
近年,多個屋苑均出現「關注組」、「花園監察組」等團體。據粗略統計,香港有超過160個屋苑成立了關注組(主要為居屋和部分中產私人屋苑),其中居住人口佔了全港約四分之一。
這些關注組背景複雜,骨幹成員大多為反對派等逢中必反人士,其頭目一般為所屬屋苑的業主並且住了1至2年時間。他們背後有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支援,更有來源不明的資金用作招募青年人擔任社區幹事。他們透過介入屋苑管理等多項地區事務、誤導法團、攻擊區議員、以「為民請命」「伸張正義」「撥亂反正」等口號,或是「利誘」法團等手段,爭取居民街坊支持,從而奪取法團管理權,繼而在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中獲勝。
關注組奪權手段令人不齒
不同關注組的口號大同小異,如「自己屋苑自己救」、「反圍標」、「法團黑箱作業」、「濫用權力」等,無不是煽動居民抵抗法團。他們之間組織嚴謹,且傾向使用相似手法攻擊現任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干預的內容一般都是實實在在的事務,如更換外牆、水喉、電梯、大堂裝修等屋苑維修事務,還有法團成立與改選,保安、清潔、園藝公司等物業管理方面的事務,另外還有管理費預算等事務。
別有用心的政團以現任委員或前屆委員作中間人,了解屋苑詳細情況,再安排一群年輕人租住屋苑並聲稱自己是某業主的子女,不停挑撥屋苑內的年輕人,挑起他們對屋苑現狀的不滿,從而令他們敵視法團及管理處。然後透過開設WhatsApp及Facebook等群組,招攬屋苑居民,在群組內散播不實材料抹黑法團委員及放大個別管理問題。每當遇到反對聲音時,便會以假名帳戶攻擊「異己」。
更有甚者,在業主大會召開前數月便派人派發印有「天價」、「龐大超支」等字樣的傳單,旨在令業主感到不安,並在大會前約1至2星期,便會有人用關注組的要員或社區幹事等身份召集居民,向他們宣講法團的不透明及天價維修費。其後,相關立法會議員和律師會到屋苑召開防貪及圍標講座,解釋《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重點內容,暗喻現任法團不可信任,應否決其提出的任何議案,又呼籲未能出席的業主不要授權法團,只可授權給關注組。
因為距離業主大會僅餘數日時間,業主沒有足夠時間考證真偽,便會對法團起疑心。待法團的相關議案在業主大會上遭否決,這些關注組更會落井下石,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會議記錄、財務報告、預算案等屋苑文件,大肆抺黑法團管理不善,以及斷章取義式節錄會議一小節內容加以扭曲,甚至恐嚇現屆法團主席委員及其家人。待收集到5%業權份數後,便會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推翻現屆法團,重選委員。而關注組內部骨幹則競選法團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等重要職務。
待成功改選法團後,關注組遂要求更換管理公司、保安公司、清潔公司等,但因公開投標中大多數公司已遭否決,剩下備選公司的標價不一定比市場價低。最後,每月管委會會議上,那些親關注組委員常將重要事項放到議程的最後部分,並且以「拉布」的方式拖延至深夜,待出席住戶熬不住而歸家後,才開始討論及通過重點議案。
理智是抵禦激進的關鍵
關注組雖打著「民主」、「公義」、「文明」的旗號,但所作所為卻背道而馳。他們干預甚至奪取屋苑事務管理權的做法激進,與非法「佔中」和反對派在議會「拉布」的形式大同小異。對於「激進」二字,作家阿連斯基(Saul Alinsky)在《激進者的法則》一書中曾提出兩個重點:一是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沒有原則、沒有底線。所謂策略是否合乎道德完全取決於它能否有助於打倒對方;二是以不違法的手段刺激對方使他們失去冷靜而犯下錯誤,比如嘲諷、奚落、人身攻擊及侮辱等。嘲諷越是不公,越能激怒對方,使其失去理智犯下錯誤,然後帶罪下台。
有見及此,為了應對關注組的激進手段,法團主席、委員和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團結一致,時刻保持理智,透過制定計劃耐心地向居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比如聘請專業人士如律師、工程師、會計師等組成顧問團,與聯合警民關係組彼此配合等。只要打破關注組的謊言,居民自然會理性客觀支持法團,將政治鬥爭趕出屋苑。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雜誌2018年3-4月號
編輯:李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