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應邀來港宣講憲法
文 | 羅影
笑稱自己是“最後一任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喬曉陽(注:今年3月公布的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改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卸任後首次來港,就是為宣講憲法。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喬曉陽(李幸 攝)
在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辦的“國家憲法高端論壇暨紀念《基本法》頒布二十八周年研討會”上,喬曉陽表示,“我國憲法是一部向前看的憲法,是一部行進中的憲法,是一部充滿理想、為國家和民族帶來光明前途的憲法”,因此,要想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憲法,就應該“一手拿著憲法文本,一手拿著國家建設與發展的成績單,兩相對照,才能看到一部行動中的憲法、一部活的憲法”。正因為要“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進程相適應”,我國憲法自1982年誕生至今,歷經5次修改,“每一次憲法修改,都對國家建設與發展發揮巨大的推動作用,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和憲法保障。”
對於大家最關心的第5次憲法修改,喬曉陽詳細解說了其重點和亮點,並指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現在和今後相當長歷史時期內國家事業的指導思想,是我國憲法最鮮活的內容。”
對於“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踐中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喬曉陽在會上也一一做出闡釋: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問題,要以憲法確立的單一制原則為基礎去理解;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憲法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的;內地既要維護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也要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反之也一樣,這也是出於維護憲法的原則。
同場出席的還有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等人。
張建宗在致辭中表示: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權力來自中央,《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說明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因此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先有“一國”,才有“兩制”,“一國兩制”是完整概念,不可分割。
黃蘭發的致辭提到:國家憲法第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徵,如果否定國家主體實行的這些制度,實際也是否定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
梁愛詩則在主題演講中指出: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及根本法,是全國的上位法,而《基本法》是下位法,《基本法》不能僭越憲法,因此憲法可決定設立特別行政區,而當中有關社會主義制度以外的條文都可適用香港,《基本法》則不能規定憲法的特定條文不在香港實施。
王振民在研討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6次制定“決定”發展《基本法》,包括4次政制發展決定和兩次“一地兩檢”決定,都是由於香港社會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這6次釋法都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59條規定,而香港法院在解釋《基本法》的數量、次數、深度和廣度上,都超過“人大釋法”,因此,香港各級法院是《基本法》在港發展演變、落地實施的主要塑造者。
湯家驊則就“高度自治”與“全面管治”的關係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高度自治權”與“全面管治權”沒有任何矛盾和衝突,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並非一種獨立的國家主權;如果有人談及“自決”,他們明顯不是在談論“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的問題,而是在談“高度自治”以外的主權問題,是政治上甚為危險的主張。
參會人員合影(李幸 攝)
記者:羅影
編輯:李幸、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