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建聯:多管齊下解決地荒
若問到香港最大的民生問題為何?相信很快會得出共識,就是土地及房屋。回歸以來,多屆政府已先後就土地及房屋問題,進行了形形色色的諮詢,卻苦無結果。至於現時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進行的“土地大辯論”,能否打破過去的僵局,還要拭目以待。
專責小組在諮詢小冊子以“貴”、“細”及“擠”總括本港土地匱乏的困局。專責小組指出本港需要4,800公頃土地,而現在尚欠之數不少於1,200公頃。而民建聯相信本港所需的土地,其實遠遠超過1,200公頃。以居住空間為例,本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為161平方呎,比新加坡、上海、東京,以至深圳也要低。不過,上述4,800公頃土地,並不包括增加人均居住空間所需的土地。換言之,若我們希望日後新建樓宇的面積增加一半,令市民“住鬆啲”,單是住宅土地就要增加800多公頃,而現時所欠的土地就要由1,200公頃增至2,000公頃。
回顧香港與類近城市的經驗,要開拓大幅土地總離不開填海。不過,這不等於所有本港的水域也可以填。香港的填海工程,由早期的維港填海,到新市鎮的發展,都是採用近岸填海方式進行,故現時撇除需保護的海岸綫及海域,剩下可作大面積的近岸填海已寥寥無幾。就算勉強可以覓得選址,規模也相當有限,亦難免加重現有社區的交通及社區負擔,社會成本不輕。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將填海造地的焦點,放在離岸水域,而構思中的中部水域的填海計劃是難得的選擇,當局應積極研究擴大規模的可行性。
填海雖然能提供大幅土地,但畢竟需時甚久,難以成為解決地荒的獨步單方。而香港所需的土地,不但多而且急。據專責小組文件的推論,在1,200公頃的土地缺口中,約800公頃是急需2026年前覓得,這都是填海無法解決的。而要在八年間覓得所需的土地,還得多管齊下覓地,特別是在佔本港土地面積六成以上的鄉郊土地,包括棕地、農地、綠化地帶,以至郊野公園的邊陲地帶等方面尋找出路。
民建聯認為除了過往新市鎮的發展模式外,當局至少還有兩個覓地的選擇應積極考慮。第一,建立高透明度及具公信力的公私合作的機制,以先導計劃形式,利用私人發展商的農地發展公營房屋。而類似的做法在日本、英國及德國等海外地區亦有採用,香港大可從中找出適合的模式。其次,當局應探討透過換地補償,在不減少整體郊野公園面積下,發展1%至2%郊野公園邊陲土地,即約400至800公頃土地,主要作為公營房屋及社福設施的發展。而透過換地補償釋放土地發展,過去亦有先例,如在古洞北的發展上,當局就設立37公頃的自然生態公園以補償失去的濕地。
現實中沒有“無痛”的覓地選項,亦沒有一勞永逸的獨步單方。而在開拓土地及填海的過程中,難免會影響原有的環境生態、當地的居民,以至土地上及水域內的作業者。當社會作出抉擇後,當局必須因應土地發展對環境生態、漁農業、棕地作業、鄉郊及寮屋居民的影響,制定合適的補償、復業及發展政策,讓受影響居民獲得安置、經營者獲得補償或復業,環境生態得以持續發展。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8年9月號
責編:李幸、莫潔瑩
編輯:胡越、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