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問題的困局與出路
為期5個月的“土地大辯論”,在8月25日舉行了最後一場公眾論壇。公眾諮詢即將結束,香港的土地房屋政策將何去何從?
土地房屋問題無疑是現時香港社會面對的最嚴峻的問題之一。兩個月前,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房屋政策“新六招”,包括改私樓地皮建資助房屋、居屋定價與市價脫勾、開徵一手住宅單位空置稅等。然而,在公布這些政策的同時,林鄭表示,這些政策只能治標,解決香港房屋問題的根本是增加土地供應。
文|本刊記者 羅影
香港人“住得細、住得貴、住得迫”。圖為位於鰂魚涌的“怪獸大廈”,由建於1970年代的福昌樓、益昌樓、益發樓、海山樓及海景樓五棟大廈組成
香港人住得到底有多擠?
香港人住得到底有多擠?“籠屋”“劏房”是港人不得不面對的辛酸現實。
籠屋最早出現在1950年代,這種用鐵絲網圍起來的床位,如今大多存在於深水埗的危樓之中,住在鐵籠裡的人,被稱為“籠民”。對他們來說,一個床位就是一個“家”,所有的家當物品塞在這裡,吃喝休息都在這個十幾平方呎的空間裡進行,有人在這樣的“家”裡一住就是40多年。1994年,香港政府制定了《床位寓所條例》,並從1998年開始實施,力圖改善並減少籠屋。然而,由於租金低廉、交通便利,籠屋至今仍有其市場需求。
比籠屋稍好一點的是劏房。劏,在粵語中意為“剖開”。劏房,指將房屋分割成多個隔斷間。為了能夠在儘量小的空間裡解決吃喝拉撒,劏房的設計“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有的廚廁廳一體;有的“上床下廁”(床架在馬桶上方);有的像火車車廂般分隔出上中下鋪位……根據2018年初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的數字,全港約有21萬人居住於劏房或籠屋內。
對於這21萬人來說,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雖然只有75平方呎,卻已是他們的“終極夢想”。有人一滿18周歲立刻加入申請行列;有人為了保住申請資格,甚至自願放棄加薪。截至2018年6月底,全港約有15.06萬宗一般公屋申請(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約11.79萬宗非長者一人申請(60歲以下單身人士)。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長達5.3年。
香港的中產階層沒有輪候公屋的資格,當然,他們也不必住籠屋或劏房,但香港人均170平方呎的居住面積,無論與歐美國家、還是與鄰近的日本(東京人均210平方呎)、新加坡(人均270平方呎),或與內地的北上廣深(深圳人均300平方呎)相比,都是最狹小的。港人常自嘲,人生理想就是能夠“三面下床”(由於臥室狹小,很多臥室床要兩邊甚至三邊靠牆才能擺放得下)。
土地不足是住房問題的根源
香港人“住得細、住得貴、住得迫”,主要原因在於房屋供應不足。而房屋供應不足的根本癥結,無疑是土地的稀缺。
縱觀全球,香港能成為一個大城市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奇跡,這裡不是高山就是海島。在1,111平方公里的總面積中,已建設土地僅佔24.4%(271平方公里),多達75.6%的土地為非建設或未建設範圍(如郊野公園、濕地、水塘、魚塘等)。
根據香港政府提出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估算,未來10年(2018/19至2027/28年度)的總房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其中6成(28萬)為公營房屋單位,4成(18萬)為私營房屋單位。然而,如今政府已覓得的土地只可供建設23.7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與28萬的目標相比有約4.3萬的短缺。而未來30年香港需為增加的人口興建100萬個住宅單位,最保守的估計還欠缺12平方公里的土地。
自1976年至今,香港人口增加超過280萬。相應地,通過填海等途徑增加的已發展土地面積大約70平方公里。然而,已增加的土地中,有超過9成是在2000年以前完成,此後十多年中增加的土地面積不到一成(約6.9平方公里)。
反觀新加坡、澳門、深圳等地,一直積極在其附近水域填海造地。同一時期(2000年至今)澳門的填海面積有7.5平方公里(約佔其總面積的23%);新加坡的填海面積則高達40平方公里,新加坡政府還計劃到2030年前再填出46平方公里新土地;而深圳過去十年填海造地超過50平方公里。
香港土地用途分布(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規劃署,數據截至2017年底)
如何增加土地供應?
2017年9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22名非官方成員及8名官方成員組成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負責檢視香港土地供應的來源,評估土地供應的潛在選項。林鄭月娥表示,壓抑樓價並非自己的施政目標,那麼,要讓香港人“住好啲”,增加土地供應是必然選項。
與新加坡、日本等地狹人稠的海島地區類似,香港要開發新的土地資源、增加房屋供應,主要有以下幾條途徑。
一是“公私合營”,改建新界農地。
香港所有的住宅用地中,約有46%是低密度的Rural Settlements(鄉郊居所),住在這裡的人口不足全港人口的一成;相較之下,所有高聳入雲的公共房屋加起來只佔全部住宅用地的20%,卻擁塞著大約全港一半的人口。
毫無疑問,如果用作“鄉郊居所”的土地能夠被改建成較高密度的住宅,能為房屋市場增加許多供給。但這些主要位於新界的土地,由於歷史上的種種原因,各方對產權歸屬爭議很大。特區政府若要依據《收回土地條例》來收回這些土地,是一項艱難的政治談判。事實上,特區政府在4年前的施政報告中就選出了150幅合適的土地打算進行改劃,但至今成功改劃的只有24幅。
如果不直接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政府可以尋求的另一條途徑是“公私合營”改劃建屋。如今香港的四大地產發展商共擁有約10平方公里農地,政府可以通過興建周邊基礎設施作為條件,與開發商合作共同建屋。對於這種方式,批評和反對的聲音很多。其實,如果能夠制定一套公平公正的制度規範,“公私合營”並不必然導致“官商勾結”。
除“鄉郊居所”與發展商擁有的農地,“棕地”是新界另一類可以重新規劃利用的土地資源。根據規劃署初步估算,新界約有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可視為棕地。不過,棕地上現存的作業都是本地生產所必須的,不能簡單取消,因此,在發展棕地的同時,需要有計劃地發展工業園或物流園,通過整合來更高效地利用土地。
二是開發郊野公園邊緣地帶。
香港共24個郊野公園、4個海岸公園及1個海岸保護區,佔總土地面積約42%。這些土地受《郊野公園條例》保護,如需改劃郊野公園界線,須諮詢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和環境諮詢委員會,並在取得其同意後方可進行。
然而,開發郊野公園邊緣地帶,一則受到環境保護人士的大力反對,二則由於郊野公園位處偏遠、大多遠離公共交通和道路網絡,開發成本高、需時長。按政府預計發展郊野公園的程序,規劃需6至7年,落實需9至11年,完成工程需時最長18年。
三是填海,這是發展新土地資源潛力最大的一個選項。
填海造地一直是香港由小漁村發展為國際都會的土地供應重要來源。自開埠以來,香港政府多次進行填海工程。1980年代,香港共有逾40平方公里土地是填海得來,中環、灣仔、銅鑼灣、尖沙咀東、啟德機場、港澳碼頭、九龍灣、觀塘商貿區等繁華地帶,都座落於填海區上。1985年至2000年期間,政府又通過填海創造了超過30平方公里土地。如今,這70平方公里填海得來的土地,容納了全港27%人口、70%的工商業活動。
香港填海進程最重要的轉折點發生在2004年。這一年,保護海港協會在終審法院推翻了香港特區政府的灣仔北填海計劃。終審法院在宣判時指出,填海需要符合以下三個原則:1,有迫切及凌駕性的當前需要(包括社群的經濟、環境和社會需要);2,沒有其他可行方法;3,對海港的損害減至最少。其中,“有迫切及凌駕性的當前需要”這一項,就令政府的絕大部分填海規劃舉步維艱。
如今,香港的房屋問題日益嚴峻,尋找新土地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支持填海的呼聲也漸高。林鄭月娥公開表態“為香港、為未來、要填海”,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也力撐“如今填海工程技術已相當先進,填海可以做到發展和保育並重”。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8年9月號
責編:李幸、莫潔瑩
編輯:胡越、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