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必依法嚴肅果斷處置“港獨”
陳亨達香港中國商會常務副會長、天津市政協委員
“港獨”分子陳浩天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主辦的午餐講座中鼓吹“港獨”,其言論歪曲至極、無理至極。陳浩天更公然要求外國政府介入香港事務,故意挑起不必要的社會矛盾,惡意損害香港的國際經貿地位,是愚蠢、可惡、可恥。對香港外國記者會提供平台讓“港獨”分子肆意鼓吹“港獨”,做法令人極度震怒,已超越香港社會的道德底線﹐有違新聞操守,故意濫用新聞和言論自由。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對此明確指出,FCC協助“港獨”分子進行煽動分裂國家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對‘港獨’組織及其活動依法懲治,也包括對協助‘港獨’的活動依法加以規管。”
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為此,任何有關“港獨”的主張均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以及衝擊香港社會整體制度、罔顧香港長遠利益,犯下了嚴重的錯誤。這一點絲毫都不能讓步。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亦已表明,香港有憲制責任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顯而易見,二十三條立法已經刻不容緩。我呼籲特區政府應務必依法、嚴肅、果斷應對任何“港獨”和分裂國家的主張。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 2018年9月號
責編:李幸、莫潔瑩
編輯:胡越、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