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資料生效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消息,6日,內地與香港就稅務事宜實施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安排生效。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香港與內地將於本月內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也會同期進行。
自動交換資料屬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財務賬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
香港特區政府指,香港會繼續履行責任,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訂定的共同匯報標準,自動交換資料。
來源:人民網
編輯: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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