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現有法例 依法追究「港獨」罪行
中國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單一制國家。根據基本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的管治權力,特區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權力來源於中央按基本法授權。基本法授予香港的權力有多少,特區擁有的權力就是多少。近年有個別人鼓吹「港獨」,企圖把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歷史上,香港一直受歷屆中央政府的管轄,從未有過獨立的時候,而將來也不可能獨立。為了維持社會穩定,特區政府應盡快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嚴打「港獨」,絕不姑息。
律政司應研究對陳浩天在過去兩年的所作所為進行刑事檢控。圖為律政中心
香港一直以來都屬於中國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說到,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從歷史及現有事實在法律上對香港地位的真確表述。基本法第一條直接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的主權歸屬無論是在歷史上、法律上或是事實上都是屬於中國的。國家在1997年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進行管治。
綜觀中國的發展歷史,國家盛世均出現在大一統的時候,如漢唐盛世,國家強大,人民生活富足;但當國家陷於分裂戰亂,不但民不聊生、戰亂頻繁、生靈塗炭,莫說安定生活,連百姓的生命也朝不保夕。現在國家在習近平主席領導下,在十九大後有了相當清晰的治國藍圖,誓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為維護世界和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當然,前提是要有一個完全統一且強大的中國,然而國家的迅速發展觸動了西方列強的神經,中國威脅論不脛而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千方百計遏制中國崛起,明的以第一島鏈、第二島鏈試圖軍事圍堵中國,暗的則支持「藏獨」、「台獨」、「疆獨」、「蒙獨」以及現時的「港獨」(「五獨」),試圖把中國分裂成四、五個國家或地區。
嚴打「港獨」以正視聽
基於香港在國家的特殊地位和自身的地理位置,在「一國兩制」制度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無論在經濟上或政治上都是世界最自由的地方。然而,在這種自由下,各國情報機關均大膽地在香港活動,更勾結香港的反對派勢力興風作浪,拖慢香港經濟發展同時,也作出一些反動活動試圖破壞「一國兩制」,如一連串反國民教育、非法「佔中」等事件均明顯有英美勢力作為幕後組織的影子,加上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盲目「拉布」癱瘓立法會,使特區政府施政管治困難重重。
2016年,由陳浩天召集的「香港民族黨」成立,其黨綱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這個資金來源不明的組織既印旗幡、又印橫額、宣傳單張、T恤,同時能四出「遊埠」勾結外國勢力,可謂與梁天琦的「本土民主前線」如出一轍。「港獨」組織的資金來源成疑,但逢在香港高舉「港獨」旗幟的組織似乎不愁沒有資金,不愁沒有外國政府或外國媒體關注,加上特區政府早期對於「港獨」並沒有太多積極行動應對,難免讓一些年輕人以為鼓吹「港獨」是「名利雙收」的捷徑。
因此,在各大專院校,甚至是中學的學生會中,「港獨」思潮迅速崛起,尤其是八所大學的學生會,基本由「港獨」分子把持。特區政府應與大學管理層一起磋商,研究以法律手段及相關校規包括停學及開除學籍,以對付在大學校園內肆意宣揚鼓吹的「港獨」分子。
特區政府應盡快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嚴打「港獨」,絕不姑息。圖為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於8月14日前往外國記者會抗議陳浩天公開發表「港獨」言論
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責無旁貸
目前香港有一股幕後勢力有計劃地在推動年輕人及大學生鼓吹「港獨」思潮,若特區政府繼續聽之任之,後果可謂相當嚴重。西方國家樂見中國四分五裂,目的只為壓制中國的強大。現在美國在經濟上與中國的摩擦,實際是試圖壓制中國的經濟發展。背後暗的明的支持「港獨」,又試圖推動「五獨」合流,以壯大分裂國家的勢力,圖在政治上搞亂中國,居心叵測。
「港獨」組織的行為直接損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有違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危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及根本利益,嚴重危害香港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及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亦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現行有關法律。「香港民族黨」本身已是一個非法組織,黨章更寫明要「廢除基本法」、建立所謂「香港共和國」,明目張膽宣揚「港獨」主張,公開招募成員和籌集資金,而陳浩天本人更曾經狂妄地叫囂「要拿起武器保衛香港」,清楚說明「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嚴重違反基本法,甚或涉嫌違反香港本地刑事法律。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曾經說過:「『一國兩制』的提出首先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在中英談判時期,我們旗幟鮮明提出主權問題不容討論。香港回歸後,我們更要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具體實踐中,必須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正確處理特別行政區和中央的關係。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因此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特區政府責無旁貸。
無論是經濟上或政治上,香港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圖為旺角廟街
認真研究刑控條例依法追究煽動罪行
「香港民族黨」2016年成立之初已觸碰紅線,理應一早將之取締。特區政府終於9月24日刊憲,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相信大部分市民均會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這個非法「港獨」組織的決定。此舉顯示特區政府對危害國家安全、鼓吹分裂國家的「港獨」組織及活動是零容忍的。除了取締「香港民族黨」外,律政司更應研究對陳浩天在過去兩年的所作所為進行刑事檢控,其煽動年輕人尋求「香港獨立」,更不排除使用武力達其目的,挑撥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矛盾,鼓吹仇恨及侮辱國家,破壞社會安寧的言行使人十分反感及憤慨。甚至勾結外國反華勢力、「台獨」、「藏獨」、「疆獨」等組織,企圖分裂國家,更要求美國經濟制裁香港,這些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不能以所謂言論自由作為辯護理由開脫。
回歸前,港英政府應付煽動、叛逆的法律在香港回歸後被完整保留下來,這些保障殖民統治(即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如《公安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仍是香港有效的法律。為應對「港獨」,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責任認真研究現行法律,特別是《刑事罪行條例》中關於煽動罪的檢控,這仍是一條有效的香港法律,為何不對明目張膽的煽動仇恨、分裂國家的「港獨」分子作出檢控?至於能否入罪則由法庭作出裁決,有法必依,依法追究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如果連檢控都不予提出,特區政府便有失職之嫌了。
如果不在「港獨」萌芽階段加以制止,將會後患無窮,社會亦將付出沉重的代價。試想,如果犯罪不需成本、沒有代價、沒有懲罰,那麼就沒有人會遵守及尊重法律,法治將會受到嚴重的破壞。今日,「港獨」思想在大學生群體裡蔓延,除了是教育制度出現問題,特區政府在法律的執行亦應更為強硬。若沒有對違法行為作出檢控,容易誤導年輕人以為「港獨」真的只是言論自由,繼而受朋輩影響,互相追隨。若現行法律不能有效地禁止「港獨」,特區政府更應加快23條立法的展開,以保障香港、保障國家的安全。我們不能容許香港在國家安全上出現空白,讓別有用心的人及外國反華勢力有機可乘。
作者係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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