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8】網友熱議的“2018香港法治大事”

法治和法治精神,是香港成為亞洲最安全城市和世界金融中心的核心價值。
——電影《寒戰》 劉德華

紫荊新媒體為您盤點網友熱議的“2018香港法治大事”~
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
本地立法並正式實施
2018年6月14日,香港立法會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
香港立法會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於9月4日正式實施,內地執法人員開始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工作,為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通車及一地兩檢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於9月4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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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香港段通車 “一國兩制”駛入新階段
香港迎來“通”時代
立法會3月與11月補選 鄭泳舜、謝偉銓、陳凱欣當選
由於本屆立法會有6名議員被取消資格,九龍西等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補選以及九龍西第2個議席的補選分別於2018年3月及11月舉行。
3月的補選中,民建聯的鄭泳舜贏得九龍西地區的直選議席。11月,建制派代表陳凱欣再下一城,取得九龍西第二個直選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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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福,建設力量立法會補選再下一城
周庭、劉小麗、朱凱廸
在2018年3月的香港立法會補選中,選舉主任因“香港眾志”鼓吹港獨,有違基本法,裁定港島區參選人周庭參選提名無效。
劉小麗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
同年11月的九龍西地方選區補選,劉小麗亦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12月2日,擬參選元朗八鄉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被裁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認為朱凱迪在2016至2018年多個言論中隱晦地支持香港獨立。
擬參選元朗八鄉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
不起訴前特首
就前行政長官涉收取澳洲企業UGL約5000萬港元的事件,香港律政司於12月12日發表聲明,表示經過仔細研究廉政公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提出檢控,將不會進行進一步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香港本地立法有序推行 2018年3月16日,香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文件,訂明公開及故意篡改或貶損國歌即屬犯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隨後,特區政府完成《國歌法》的本地立法草擬工作,2019年1月11日,《國歌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將於2019年1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之後會由法案委員會審議。
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金紫荊廣場舉行的升旗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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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助維護國家尊嚴樹立國家觀念
鄭若驊接替袁國強
成為律政司司長
2018年1月5日,國務院公布任命資深大律師鄭若驊接替袁國強成為律政司司長,並于1月6日履新。
鄭若驊成為1997年回歸以來第2位女性出任律政司司長。
據悉,鄭若驊加入政府前是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具特許工程師、特許仲裁員及專業調解員資格,經常在複雜的國際商事及國際投資糾紛中獲委任為代理人或仲裁員。 鄭若驊還是倫敦大學英皇學院院士及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前任專案主任。
翻查資料发現,律政司長鄭若驊公職經驗豐富,熟悉政府及公共政策運作,有“公職王”之稱。
取締“港獨”組織
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自2016年成立以來,連番挑戰國家安全和香港公共秩序、鼓吹暴力和仇恨。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2018年7月17日宣布,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賦予的權力,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這是香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首次引用該條例。其後“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大玩“拖字訣”。原本應於8月7日前提交書面申述的他,要求延長申述期至兩個月長。
特區政府刊憲公告(點擊看大圖)
9月24日,特區政府刊憲公布,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民族黨”由當日起已成為非法社團。
暴動罪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2018年6月11日對3名參與旺角暴亂人員判刑。梁天琦判囚6年,襲警罪則判囚12個月,兩項刑期同期執行。盧建民判囚7年,為香港開埠以來最重的暴動罪判刑。黃家駒判囚3年6個月。高等法院法官拒絕接納政治背景為求情理由。
且略微回放一下事實。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包括梁天琦、盧建民在內的數百名暴徒在旺角與警方爆發嚴重衝突,造成100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警務人員。
事後,特區政府律政司對梁天琦等人提起訴訟,案件於1月18日開庭。1月22日,梁天琦當庭承認襲警罪。香港高等法院於5月18日裁定,梁天琦暴動罪和襲警罪成立,盧建民一項暴動罪成立。黃家駒早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
“佔旺”黃之鋒、羅冠聰等人 多宗案件完審
2014 年佔領運動旺角清場期間,一批示威者包括黃之鋒、黃浩銘、岑敖暉等人拒絕離開,事後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名。2018年1月17日案件於高院判刑,法庭決定分別判處黃之鋒判囚3個月、黃浩銘判囚4個半月,岑敖暉判囚1個月,但緩刑一年及罰款1萬元。其他被告分別判處入獄1個月至3月、但緩刑12個月至18個月不等,以及須罰款1萬至1.5萬元不等。
“佔旺”現場
法官陳慶偉在判刑時指,黃之鋒當日在場是領導者的角色,又作出明顯的阻礙清場行為,包括嘲弄原告律師及其代理人,並意圖煽動其他在場人士反抗,結果導致兩邊各以粗口對罵,令現場環境產生敵意,使事態惡化,但考慮被告認罪需入獄3個月。
毒殺妻女被判囚終身
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在2015年將瑜珈球注入一氧化碳毒殺妻女。
中文大學副教授許金山(左圖)被控謀殺妻女,右圖為涉案私家車車尾
9月19日,5男4女陪審團在退庭商議7小時後,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成立,法官依例判處許金山終身監禁。
5男4女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成立,法官依例判處許金山終身監禁
回顧香港2018年的法治大事,有喜出望外的選舉結果、有蕩氣迴腸的判決,同時也不乏駭人聽聞、震驚社會的慘案。然而,無論是哪一宗案件,判決背後都彰顯了公義和法治精神。

伯爾曼在《法律與宗教》一書中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
法治精神,是人們發自內心去認同、信仰、遵守和捍衛法律。法治要成為一種精神,就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把依法辦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
香港擁有安全國際城市的形象,是每一個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市民的心聲,也是每一位外來遊客的期待。正因如此,每年才會有數以千萬計的人來到香港,為這個國際都市增添色彩。
法治是香港公認的價值觀,法治精神是香港社會最寶貴的精神財富,這也是香港人一直在表達的、引以為傲的主旋律。
2018法治大事件帶給我們的思考,更多的是讓市民去領悟法治精神如何在每個人心中生根發芽。
不知不覺就來到了2019,過去一年
哪些法治事件是你最關注?
又有哪些事件令你印象深刻?
歡迎廣大網友留言告訴我們你們心目中的最熱事件!
最後讓我們一起祝福2019年的香港向更好的方向前進~
圖片來源:網絡 編輯:莫潔瑩、史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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