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障礙與挑戰

  為應對城市化挑戰,發展智慧城市已成為全球趨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約一年前發布《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並由特區行政長官親自領導的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負責審核及督導有關項目。其實早在1997年,時任特區行政長官就已銳意發展香港成為領先的數碼城市,並推出「數碼21新紀元」資訊科技策略。然而,近年來與資訊及通訊科技發展和數碼發展有關的國際排行榜中,香港的排名呈下跌趨勢;在最新的智慧城市排名榜中,香港亦落後於新加坡等周邊城市。究竟今屆特區政府所推出的智慧城市發展策略,是否足以讓香港重新與國際發展路向接軌?是否足以應對在發展智慧城市的過程中所遇到的障礙和挑戰?


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

  何為智慧城市?至今並未有統一定義,但一般意義上是指通過整合資訊及通訊科技(即ICT)和與其連接的實體基礎建設與裝置,加強城市管理及改善市民的日常生活質素。發展智慧城市,要有旨在應對城市獨特需求的願景,有一套善用創新科技的策略,有可帶來持續增長和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的效益。

  發展智慧城市的目的是改善市民生活,因此,在推行時須留意如何滿足市民需求,恰當處理他們優先關注的事項。科技只是工具,市民的參與才是關鍵。決策者在推行不同措施前,應先小心分析自己的實力及即將面對的挑戰與機遇,從而制訂以城市特色為基礎的策略,再考慮市民需求的優先次序,並充分咨詢持份者及其他參與者意見,商討切實可行的業務模式和規管框架,方才決定整個路線圖和各項措施如何結合。

  《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以下簡稱《藍圖》)發表後,天大研究院一直密切關注公眾對其所列目標、措施、範疇及涵蓋範圍的反響。社會各界(包括不同的政黨)對特區政府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的決心均鼎力支持,並齊心促請特區政府加快推行新措施,消除障礙,讓資訊科技可更大規模地被應用於城市發展中。2018年3月起,天大研究院香港政策研究中心展開了為期6個月的專題研究,分析全球各智慧城市在發展過程中普遍遇到的障礙、以及這些障礙是否也會影響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研究亦詳細分析了香港的內部及外在環境,以評估香港在發展智慧城市方面的整體實力及準備程度,以及哪些工作需要優先處理,以確保更有效地推行相關措施。

  智慧城市性質複雜,若不及早明確指出及應對相關挑戰與障礙,將會嚴重窒礙智慧城市的整體發展,同時可能會浪費公帑,並令市民大眾對特區政府失去信任。

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障礙與挑戰

假如特區政府認為有需要為香港居民(尤其是年輕一代)探索在香港周邊生活、工作及建立家庭的機會,便應為他們提供最佳支持。圖為香港一所中學的學生參加「粵港澳灣區青年營」活動


障礙與挑戰

  天大研究院認為,特區政府於《藍圖》中5個範疇所載列、將於未來5年實施的70多項措施的發展計劃,不能被視為一個全面的智慧城市策略和結構完善的智慧城市路線圖。原因在於:從歐洲20多年的智慧城市發展經驗來看,要令智慧措施有效、持續地提高市民生活質素,需要強有力的政府領導、私營機構的積極參與、學界專業界的支援,以及良好的學習、創業環境,並與市民保持夥伴式的合作關係。儘管香港目前擁有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頗具優勢,大有可能成為亞洲區創新科技的樞紐,但仍有不少內在因素影響著整個城市的發展。

  (一)監管架構設置不合理

  由行政長官領導的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可審核及督導智慧城市項目,但對整體策略規劃和發展職能缺乏監管,亦不會直接處理各政策局轄下部門各層級協調不足的實際問題。

  現時智慧城市辦公室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轄下的發展小組可扮演的角色非常有限,況且智慧項目不只涉及創新科技的支援,亦涉及城市管理的宏觀概念及現有系統的適應性和整合,如果控制系統的人員沒有合作思維,便無法成功。

  此外,香港公務員傳統的個人保護主義觀念也有必要進行改變,讓新的理念及思維方式能滲透到各級公務員的日常運作中,鼓勵跨部門協作。

  (二)法律及程序配套不利私營機構參與

  《藍圖》中的70多項措施若要推行,許多會因相關法律與規定不清晰而被拖延,而現時並沒有就檢討相關法律訂立時間表。原因除了特區政府改革的決心和魄力不足外,最關鍵的還在於公務員是否掌握足夠的專業技能和知識。特區政府近年多倚賴外聘顧問擔當管理工程的工作,引致公務員本身愈來愈缺乏最新知識和專業技能,一旦遇到需要進行力度較大的改革時,便傾向保守或拖延。

  特區政府仍以傳統程序採購新科技,落後於一般智慧城市的做法。此外,開發及使用大數據、物聯網所引起的個人私隱保障問題也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這些因素都不利於促進創新科技的發展,亦窒礙了私營機構、尤其是初創企業的參與。

  (三)學習和創業環境欠佳

  智慧城市項目若要成功推行,需借助創新及以實證為本的研究來制訂解決方案。香港在科研及開發方面較為薄弱,儘管大灣區在初創企業發展和技術整合方面存在巨大潛力,但基於語言因素和缺乏輔導及指引,香港的年輕人在開發新科技和市場推廣方面會遇到困難,而特區政府並未出台政策鼓勵相關部門使用其產品。此外,昂貴的租金令年輕初創企業缺乏測試和陳列場地,再加上人脈網絡欠缺,令他們難以在香港市場生存。

  另一方面,儘管特區政府有加強學生在科學及技術學科的知識基礎的良好意願,但學生把相關知識應用於其它科目的能力仍相當有限,而老師本身亦未受到足夠的訓練和支援,故在未來10年內能否培育具備技能的新一代參與數碼經濟,實是未知數。


對策與建議

  香港擁有龐大的數碼容量,但必須有一套可善用其基礎建設和人才的全盤策略,才能保持競爭力及可持續性,進而展現出其可引領全球的質素和潛力。據此,筆者從以下三個方面對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提出建議。

  (一)高瞻遠矚,配合香港提升經濟狀況及面對未來挑戰發展智慧城市。

  假如特區政府認為有需要為香港居民(尤其是年輕一代)探索在香港周邊生活、工作及建立家庭的機會,政策方針便應放在如何為香港建立強健的基礎,以至無論市民在哪裡居住和工作、都能為他們提供最佳支持,同時亦可將經濟效益保留在香港,以確保有足夠資金維持這一基地的持久發展。

  基於這一方針,筆者建議:因應香港本身的社會及經濟特色及獨特的政治環境,智慧城市的發展策略應可滿足可持續發展需求,應是香港長遠策略計劃的一部分,亦應當覆蓋全面、足以協調個別領域的發展計劃,並連貫性地整合推行;特區政府內部應發展其本身的專業知識,以便無須完全倚賴顧問便可詮釋有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的國際標準和智慧城市建設的要求,藉此可發揮其管理採購及編備合夥文件的能力,特區政府應在符合國際標準及合規事宜上,帶頭向公私營機構提供培訓和意見;特區政府不應忽略認可機關就評估城市表現制訂的新指標,並應確保資料處理的方式靈活變通、容易使用,足以應對這些評估指標的變化。

  (二)打好基礎,加強香港的內部實力,包括整合社區支持,以期向前邁進。

  就智慧城市發展而言,內部實力是指市民對改變的支持及準備程度、可供使用的人力、資金、技術及專業知識、組織結構及流程的有效性、持份者對緊隨整體趨勢的準備狀況等。

  在提高市民支持度方面,筆者建議:應向市民發布進度,讓他們對智慧城市有更清晰的概念,同時消除市民對於侵犯個人私隱及保障企業敏感資料的疑慮;多舉辦有關智慧城市發展的工作坊及研討會,以增強持份者的意識;為學校校長及老師提供系統化培訓,為普通教師提供STEM培訓和教材;關注一些在校成績不太理想的學生及特別資助職業訓練局、大學和其它類似機構,為在職成年人籌辦與智慧城市應用和一般資訊及通訊科技技術相關的專項課程。

  對於組織管理架構,筆者建議:督導委員會應考慮是否需要將職能擴大至包括智慧城市策略規劃,或成立另一由不低於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等級的官員負責領導的委員會,統籌智慧城市發展的協調工作,並在其下成立工作小組,以啟動及監察智慧城市發展的公眾參與;特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轄下應設立一個專職單位,向特區政府部門和私營機構提供技術協助;應採取跨部門項目小組的方法,以監督個別項目的推行情況。

  在鼓勵相關持份者參與方面,筆者建議:特區政府與立法會應就智慧城市項目共同研究更多可供選擇的融資模式;為初創企業提供充足的財務及土地支持,鼓勵年輕人在大灣區探索機遇,在內地及海外市場推廣其創意產品;應考慮現時其它發展較成熟的智慧城市所採用的兩階段採購方法,用作採購創新科技;與本地大學或其它機構合作,提供更多有關項目管理的培訓給負責合約的專業人士,當聘用顧問監督項目時,顧問亦應接受相關的培訓,同時應在監察及審查承辦商的表現時採用相同的標準;各級公務員應接受統一培訓,以了解智慧城市的概念和通訊科技知識,讓他們能以正確的思維和相應的能力帶領特區政府進行變革、與持份者並肩工作。

  (三)對外擴展,加強與其它城市的政府及世界級智慧項目專家的合作,以應對共同問題、達致更佳成效。

  香港應與其他智慧城市合作制訂策略,以應對共同的挑戰。對此,筆者建議:香港的高等教育學院應開辦有關可持續發展的培訓計劃和課程,以增加學生對智慧城市發展及其它可持續發展課題的認識,亦應加強與內地大學的合作,進行實地考察、科研開發及其它交流活動;香港與內地的專業人士應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監察技術的發展,提升兩地之間的系統整合,並分享採購程序的資訊,以確保符合國際標準,還可邀請世界級項目顧問專家參與討論,向兩地專業人士提供有關全球趨勢的最新消息;兩地亦應共同努力,研究一些可能因兩地系統整合及分享資料不協調而引起的問題;審批撥款的程式冗長,特區政府和立法機構應參考海外經驗,探討更合適的融資及採購方案,大膽開拓新領域,以達致更佳成效。


結語

  特區政府的數碼策略一直以來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強大的數碼基礎設施,加強香港的電子商務環境,以促進經濟增長。

  普通市民難以切實看到這對自己有何直接益處,而智慧城市發展是需要不斷投放資源的。如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公帑,與市民溝通不夠,便會對智慧城市日後的推行和融資構成阻礙。因此,即使決策者和持份者都有決心落實《藍圖》所列目標和措施,也必須讓整個社會明白推行智慧城市發展的必要,以及市民可在哪些方面作出貢獻或獲得裨益,這將會是一條漫長的道路。

作者係天大研究院香港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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