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部署推動大灣區建設
早春二月,珠江之畔生機盎然,南海之濱氣象一新。在這播種希望的時節,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於2019年2月18日正式公布。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習近平總書記以政治家的遠見卓識,從全局高度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擘畫藍圖。
2012年12月,習近平視察廣東
習近平指出,希望廣東聯手港澳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2017年7月1日,《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簽署
在習近平親自見證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這件大事辦好。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召開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
2017年12月18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
習近平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要科學規劃,加快建立協調機制。
2018年5月10日、5月31日
習近平先後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中央政治局會議,對規劃綱要進行審議。
2018年10月,習近平再次視察廣東,宣布港珠澳大橋正式開通
習近平要求,要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為廣東改革開放的大機遇、大文章,抓緊抓實辦好。要在更高水平上擴大開放,高標準建設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
2018年11月12日,習近平會見香港澳門各界慶祝國家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
習近平指出,“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我們立足全局和長遠作出的重大謀劃,也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決策。建設好大灣區,關鍵在創新。要在‘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框架內,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創新體制機制,促進要素流通。大灣區是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的條件下建設的,國際上沒有先例。要大膽闖、大膽試,開出一條新路來。香港、澳門也要注意練好內功,著力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9年3月號
責編:莫潔瑩、趙珊
編輯:周琦、李倩妍、史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