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便利生活就業 優化稅務安排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民建聯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 李慧琼

李慧琼:便利生活就業 優化稅務安排

李慧琼

過去一年國際形勢,以及國家和香港的情況發生了許多變化,因應新形勢的需求,就推動兩地合作與國家發展的議題,我提出如下建議:

一、為中國香港市民提供內地身份證明

盡快公布更多居住證制度的實施細節,以消除港人的誤會或疑問。並放寛規定,向不在內地定居的港人發放內地身份證明,或參考居住證制度及二代台胞證的做法,考慮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經調整後即可作為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與內地身份證有同等效用,以便利在內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作為過渡性措施,可加快推進互聯網身份認證平台的建設以及相關措施,並呼籲及要求各公營機構及各行業所有主要的服務營運商,在提供電子服務平台時,必須確保能兼容港澳通行證。

二、在內地建設港人社區

專地專用,在鄰近香港的廣東省城市,如珠海、中山及惠州等,提供部份社區用地以興建大量房屋,並注明這些房屋只給予香港人居住,不受限購政策及個人所得稅政策影響。在專地上,配備相關配套包括社區及休閒娛樂設施,例如商場、街市、戲院、學校、安老院舍、圖書館、醫院、公園及公共泳池等。建議中央檢視目前相關的政策,若有限制性規例,可考慮予以適度調整。更可視乎情況,對相關安排提供財政補助。

三、豁免內地港人境外徵稅

清晰明確在內地有居所的香港人士的稅務細節安排。例如若已經在內地置業並同時將在港澳的物業出售,會否因此成為稅務居民。此外,應取消目前比較繁瑣和複雜的備案制度。亦必須明確“戶籍、家庭、利益關係”三詞中的“頓號”的含義。並建議讓持有回鄉證的個人為香港的稅務居民,無須繳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

四、容許香港銀行處理港人內地業務

容許香港居民在內地購買房屋自住時,可以向香港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及完成所需的抵押手續,而無須局限於向內地銀行申請。並容許於本港及內地均有機構的銀行集團,通過其於本港的機構以見証開戶的方法完成內地所需的開戶手續,以及辦理相關業務。

五、建議內地法院持續做好解決執行難工作

政府帶頭做好法治宣傳工作,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提高失信成本,促進全社會形成誠信守法的社會氛圍。探索完善法院執行工作聯動配合機制。強化對拒不執行裁判罪的打擊力度,強化刑事威懾力。李慧琼:便利生活就業 優化稅務安排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9年3月號


責編:莫潔瑩、趙珊

編輯:周琦、李倩妍、史帥、李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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