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劣跡累累 搶手機三罪成立或將隨時坐監
2018年4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在立法會大樓內強搶保安局女EO(行政主任)手機。昨日(5月27日),許智峯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項控罪成立。同時,許智峯獲准繼續保釋並將於下月10日判刑。
許智峯求情時承認事件中有過錯是不用掩飾的,隨即又表示,事件涉及“政治檢控”。但裁判官反駁指,看不到事件是“政治檢控”,亦看不到許智峯有真誠悔意,指即使判監可能影響被告的立法會議員議席,但法庭判刑時不能太看重,否則會令議員有特權。

案情回顧
去年4月,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修例草案期間,女EO紀錄議員行蹤期間被許智峯搶去手機,許智峯躲於廁所16分鐘,將5封電郵從運房局帳號發送到許智峯私人電郵。
許智峯多次枉顧立法會紀律,早已失去為議員者應有的責任與擔當。此前立法會特首問答會上,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人對特首林鄭月娥肆無忌憚的進行人身攻擊和辱罵,再加上此前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被禁錮”等鬧劇,反對派“為反而反”,行事偏激,完全暴露出其惡形惡相、流氓潑皮的本性,實在令人無法容忍。
編輯:周琦、趙珊
校對:連柳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