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擬6月12日直上大會恢復《逃犯條例(草案)》二讀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0日)表示,就着《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4(5)條,他已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為《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作準備,以期在6月12日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根據議事規則第54(5)條,負責法案的官員與內務委員會主席磋商後,可以書面向立法會秘書辦事處作出預告,以恢復二讀辯論。

李家超:擬6月12日直上大會恢復《逃犯條例(草案)》二讀

李家超指出,政府自提出修例建議之後,一直不停向外界解說、聆聽及收集意見,與各界人士和組織會面,說明條例在打擊罪犯的目的,以及條文的內容及當中法律和人權的保障。保安局於今年4月3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保安局及律政司組成的團隊對《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已作出充分的準備,並一直期望透過法案委員會與議員互動交流、聆聽意見、解答問題,去完善《條例草案》的內容。自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4月12日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之後,政府一直積極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包括政府團隊每次在法案委員會開會的日子都到立法會準備出席會議,以及應法案委員會法律顧問的要求,提交了詳細資料,解釋法案內容。

李家超對法案委員會成立到現在已超過五個星期仍無法正常運作表示遺憾。政府團隊一直沒有機會在法案委員會向議員解說和展開互動討論。由涂謹申議員於4月17日及30日主持的兩次共四小時的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這個情況以前從未發生過。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在5月4日的特別會議上,根據《議事規則》同意向法案委員會提供指引,由石禮謙議員決定法案委員會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並主持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石禮謙議員按內務委員會指引,在5月11日舉行會議。可惜會議出現了嚴重混亂,更有衝突、肢體碰撞、多位議員受傷,之後更有議員因受傷向警方報案。在5月14日的會議,繼續有混亂及爭執事件。兩次由石議員主持的會議均仍然未能選出主席。這兩次會議當天,涂謹申議員在較早時間的同一地點召開聲稱是“法案委員會”的會議。這兩次會議所出現的混亂、衝突和爭執,引起公眾極大關注,影響了立法會莊嚴議事和審議草案的聲譽,亦破壞了巿民對立法會的印象。

5月16日,代表兩方立場共八位議員進行雙方會談。有關的議員在會面後公開指出,雙方分歧嚴重,支持按內會指引舉行會議的一方不接受由涂謹申議員在內會發出指引之後主持的會議為合法的法案委員會,對方則堅持其合法性。之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5月27日舉行了兩小時會議,各個議員對不同方案,仍爭持不下,未能就未來方向達到共識。

李家超說,政府的立場一直是希望透過法案委員會的平台,務實地協助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這是法案審議的正常程序。正如他所講的情況,法案委員會現時審議草案的功能已經失效,也看不到現時的困局有任何出路。而條例草案有其時間因素,政府經過審慎考慮之後,迫不得已作此艱難的決定,因此他今日按議事規則第54(5)條,致函內會主席磋商,以期於6月12日就草案恢復二讀辯論。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編輯:李博揚

校對:莫潔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