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實說話!跨境司法合作勢在必行
對《逃犯條例》的修訂,反對派連日來顛倒是非、誇大其辭,稱修例後,內地就可以要求移交任何在香港的人到當地受審,並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審訊。
然而這些話語的背後是否有充足的事實根據?真實的情況又是如何?
港英政府也曾與內地 商討移交逃犯協議
Q:為何1997年制訂《逃犯條例》時無包括內地?
A:回歸前港英政府多次表示會積極與中國商討移交逃犯協議,1997年《逃犯條例》之所以沒有納入中國內地,並非反對派所稱的為了保障香港人權安排,而是因為當時的本意是香港即將回歸,香港與內地不是簡單的不同司法管轄區刑事司法互助問題,需要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專門簽訂長期協議,或者為此制定專門法例。兩地簽訂長期協議仍是特區政府的明確政策目標。
香港與內地不是簡單的不同司法管轄區刑事司法互助問題,需要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專門簽訂長期協議,或者為此制定專門法例(圖:大公網)
修例不影響港在世貿組織地位
中國澳門、新加坡是最好例證
Q:修例會否影響香港世貿組織和美國特別貿易優惠地位?
A:不會。
如果香港因為和內地移交逃犯就會喪失世界貿易組織地位,那麼世界貿易組織當年根本不可能接納中國。聯合國2019年發布的報告顯示,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外資流入國以及外資流入最多的發展中經濟體,如果中國法治和投資環境惡劣,世界各國和地區也不可能積極參與增加投資。
新加坡的政治紅線比香港更紅更深更寬,卻沒有影響美國等國際投資者對其的信心;澳門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已10年,美國依然保留其獨立關稅區地位。香港世貿組織和美國特別貿易優惠地位也不會受到修例影響。
內地司法制度發展完善
已與多國簽署引渡條約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積極進行法治建設,內地的司法制度有了長足的發展。
内地直播案件庭審已超過200萬場,最高人民法院致力推動司法公開(圖:中國庭審公開網)
確立“無罪推定”原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2007年,將死刑覆核權由省級最高法院收歸最高人民法院,減少誤判。
完善陪審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可與法官組成合議庭一同審理案件。
2012年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總則。
開設“中國庭審直播網”,直播各級法院部分案件的審判過程。
建立全國法院統一的裁判文書公開平台“中國裁判文書網”,將裁判文書信息全面公開。
近年國家推行“法官員額制改革”,通過嚴格的考核,選拔優秀的法官,並將法院工作人員明確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只有入額法官才可以獨立辦案,確保法官及法院能依法、獨立及公正地行使審判權。
與西方國家開展移交逃犯合作
除了完善司法制度,在國際合作層面,中國內地已經與許多西方國家開展移交逃犯合作。截至目前,法國、比利時、澳洲等55個司法管轄區已與內地簽署引渡條約,美國、加拿大、英國等也已與內地簽署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美國、加拿大還曾以個案形式向內地遣返逃犯。從2014年至2018年,中國內地合共從外國引渡42人,其中38人根據引渡條約引渡,四人通過個案形式引渡。
香港不能單方面享受
內地向香港移交逃犯
香港與內地沒有訂立移交逃犯安排,但是一直以來應香港警方的請求,內地執法機關都會酌情將涉嫌於香港犯罪的香港居民送回香港,迄今移交了約200名疑犯。
2018年8月4日,粵港警方在深圳皇崗口岸舉行移交搶劫犯罪嫌疑人儀式(圖:深圳晚報)
如果香港只是單方面享受內地向香港移交逃犯的好處,卻任由來自內地的逃犯留在香港逃避法律制裁,不符合平等公義,也有損香港法治精神。
綜合以上事實,可見,反對派連日來的說辭毫無根據、不著邊際。與其盲目反對,不如多了解事實,多考慮痛失愛女的港人父母的心情,多問問自己的言行是否對得起良心。
資料來源:中國文化研究院
編輯:史帥、莫潔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