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迫切性!港民意希望《逃犯條例》盡快通過

三大迫切性!港民意希望《逃犯條例》盡快通過

截止至5月14日19時,已有265494位市民參加聯署,聯名支持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市民呼籲,港人陳某在台灣殺人案泯滅人性,本港《逃犯條例》存在漏洞,有迫切修改需要;無法成功修例會給更多罪犯釋放錯誤信號,香港不應成為“避罪天堂”;不及時修例對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案件回顧

2018年2月17日,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北將懷有身孕的女友潘曉穎殘忍殺害,返港後若無其事地四度洗黑錢,涉偷取死者銀行卡、數碼相機、現金等,財物總值約3.2萬元。在這期間,潘曉穎的屍體日曬雨淋,遭野狗咬去頸骨,屍身腐化嚴重。

三大迫切性!港民意希望《逃犯條例》盡快通過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遭殺害後,被嫌疑人陳同佳裝至行李箱,抬到竹圍捷運站後方棄屍。(圖:中時電子報)

同年3月13日,香港警方採取行動拘捕陳同佳。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判陳同佳四項洗黑錢罪成立,獲刑29個月。根據現有《監獄規則》,陳同佳最早今年10月就可以出獄,屆時很可能畏罪潛逃,到時就無辦法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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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由囚車押至高等法院提堂(圖:文匯報)

1

—2018年2月17日

陳同佳在台北市紫園大飯店勒死潘曉穎並將屍體棄置竹圍站外空地,後獨自返回香港。

2

—2018年3月13日

陳同佳在香港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被警方拘捕,進而揭發兇殺命案。

3

—2018年4月12日

陈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洗黑錢罪。

4

—2018年4月29日

陈同佳判監29個月。

5

—2018年12月3日

台北市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布時效長達37年6個月的通緝令。

6

—2019年2月12日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現有《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填補法律缺陷。

7

—2019年3月26日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8

—2019年3月26日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於立法會完成首讀。

在這過程中,潘曉穎父親數次赴台,請求台灣檢方向港府施壓,把陳同佳引渡回台灣受審。但是礙於法律缺陷,香港檢方無法進行嫌犯移交和法律互助,令案件陷入停滯狀況。

“雖然個女已經被殺差不多一年,但我和老公都接受不了這個事實……現在唯一可以幫女兒就是幫她討回公道,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彰顯公義”,2019年2月,遇害港女潘曉穎的母親在會見傳媒時,發出了如此悲愴而感人至深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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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母親哭求將疑犯移交台(圖:香港商報)

不修例

陳同佳可能畏罪潛逃

台灣已經向“港女遊台遇害案”的疑犯陳同佳發出了通緝令,但根據現行《逃犯條例》,香港不能將陳同佳移交台灣處理。陳同佳最快今年10月出獄,很可能畏罪潛逃,修例刻不容緩。

对此,林郑月娥表示:“現已提交立法會審議的修訂條例,的確有迫切性,甚至可說是刻不容緩。”是次修訂,是為了將犯罪之人繩之以法,為死者討回公道,並給事件一個公平、公義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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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刻不容緩(圖:香港政府新聞網)

無法成功修例

會給更多罪犯釋放錯誤信號

如果此次未能成功修例,導致陳同佳最終被“放生”,無疑會“鼓勵”在外地犯罪的港人逃回香港,外地犯罪分子也會將香港視為“避罪天堂”,香港最終會淪為“罪犯天堂”。

不及時修例

對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港女遊台遇害案“以血的事實說明香港司法存在漏洞,如果不及時修例,諸如殺人犯等嚴重罪犯將繼續藏身香港,而毋須面對法律制裁,會對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表示,條例修訂是為了保障全港700萬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亦保障香港不會成為其他地方犯罪者的避風港,影響香港法治的聲譽。

三大迫切性!港民意希望《逃犯條例》盡快通過

一批來自各界別的香港社會人士成立“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支持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保障公義,維護法治的主流民意。

想想痛失愛女卻無處討回公道的潘曉穎父母,殺害他人卻可能逃之夭夭的兇手陳同佳,以及受到潛在生命財產安全威脅的香港市民,《逃犯條例》修訂刻不容緩。

相信所有港人都不希望生活在危險當中,更不希望自己或者任何親人、朋友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逃犯條例》修訂絕不可一拖再拖,堵塞法制漏洞,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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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珊、連柳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