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謀區選 反對派醜態畢現

反對派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已到了無原則無底線、無法無天的地步。在立法會議場內,不但利用主持會議的機會大打拉布戰,更以暴力手段衝擊、癱瘓立法會,令立法會尊嚴和形象受重創。在立法會外,大肆散播謠言,恐嚇市民修例後將令人人自危,並接連鬧事做騷,甚至揚言要包圍立法會。這一連串的政治操作,與當年反對派策動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手段幾乎如出一轍。反對派這次全面動員反修訂,不單是針對修訂,更對準今年的區議會選舉,欲仿傚2003年利用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伎倆進行造勢,大肆嘩眾取寵、誤導市民,以掩蓋其地區工作的不足,為此不知廉恥、盡顯醜態。然而,反對派愈偏激,只會令市民愈反感,最終得不償失。

|香港 卓偉

反修例謀區選 反對派醜態畢現

反修例謀區選 反對派醜態畢現

對於《逃犯條例》修訂,反對派一開始就擺出一副全面開戰的姿態,拒絕商議,全面否定,更將修訂肆意政治化、妖魔化,作出種種陰謀論的指控,藉此挑動民情。反對派更接連發動遊行示威,並將矛頭指向特首,對其提出不信任動議,不斷借修訂來挑動政爭。在法案委員會成立之後,反對派議員更不顧立法會議員的形象,在選舉主席的會議上搗亂、拉布。

阻撓修訂喪心病狂不擇手段

由於擔任法案委員會主持的涂謹申沒有履行職責,更與反對派一唱一和阻礙會議,令委員會長時間未能選出主席,內務委員會及後表決通過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結果卻引發反對派暴力阻撓建制派議員開會,在莊嚴的會議廳內上演“全武行”:飛撲搶咪、推撞打人、拍枱瘋叫,粗暴野蠻行為盡出,導致多名建制派議員及秘書處工作人員受傷,法案委員會會議被迫連番腰斬。

反對派為阻撓《逃犯條例》修訂,已經到了喪心病狂不擇手段的地步。經此一役,已宣告這些反對派已變成如社民連、“人民力量”一樣的爛仔流氓政團。記得當年社民連在進入立法會之後,隨即將台灣議場上的“全武行”亂象引入議會,在會議廳內公然搗亂、破壞,甚至出現肢體衝突,引起社會的極大反感。這次反修訂一役中,涂謹申作為主持時的無賴表現,反對派政客的暴力行為,說明他們與當年的社民連已是不遑多讓。市民都看清反對派的嘴臉和不堪,如此不擇手段地阻撓議會,沒有底線地嫁禍於人,道德破產、人品破產,其醜行完全暴露於人前。

然而,市民不禁要問,反對派何以要採取如此極端的行徑去反對一個合情合理合法、志在填補法律漏洞的修訂?修例針對的都是觸犯嚴重罪行的逃犯,不但不會影響守法的普通香港市民,更是維護香港治安、依法處理潛逃香港罪犯的必要之舉。全世界都不會對藏匿當地的罪犯聽之任之,香港反對派卻為一己之私陰毒卑劣地以“送中”來標籤條例修訂,不但罔顧事實,更是將740萬香港市民都當作逃犯。

反修例謀區選 反對派醜態畢現

至於在人權保障方面,修訂亦作出了三重保障:第一,修例後個案移交仍全面適用現行《逃犯條例》中所有關於人權保障的規定;第二,被移交人的人權和法律權利(包括獲律師代表,家屬探望,公平審訊等)均會獲最為充分的保障,被移交人在香港還可以通過司法覆核、人身保護令、酷刑聲請、上訴等途徑尋求救濟;第三,內地方面提出的移交會由中央部門統一處理,任何地方政府均不能直接向香港提出移交申請,確保移交程序清晰、公義。

抹黑修訂罔顧事實法理

更重要的是,根據修例,所有個案移交都會由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雙重把關。除非反對派不信任法庭,除非反對派質疑法官的專業和中立,否則將把關權力交予法庭,已是對人權的最大保障。整個修訂不論從填補漏洞到保障人權,都已經做到最周全和完備。反對派的攻擊根本言不成理。

最令人不解的是,修例具有迫切性,台灣已經向“港女遊台遇害案”的疑犯陳同佳發出了通緝令,但根據現行《逃犯條例》,香港不能將陳同佳移交台灣處理。陳同佳最快今年10月出獄,很可能畏罪潛逃,到時就無辦法為受害者伸張正義。然而,反對派卻不斷阻撓修訂,一直在立法會上拉布,此舉等如是令特區政府難以在疑犯出獄前將其引渡,變相是在放縱殺人疑犯。反對派此舉完全是罔顧公義和正義,更說明阻礙修訂是別有用心,其真正目的是為了挑動更大的政治抗爭,製造更大的政治風波,為11月的區議會選舉儲備“彈藥”。

反對派一直“懷念”2003年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的“得意時光”,當年反對派通過操作政治風波,勾連外力,挑動抗爭,最終不但令立法被迫撤回,更令反對派在當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大獲全勝,甚至一些從來沒有做過地區工作、名不見經傳的人,只要掛上反對派招牌,喊幾句“反二十三條”的口號,就可以輕鬆贏得議席,這也是反對派在區議會選舉中最風光的時刻。然而,隨著“反二十三條”聲勢的退潮,這些靠“反二十三條”當選的參選人很快就被選民唾棄,應驗了“股神”巴菲特的名言:“海水退潮後,就知道誰沒有穿褲子。”

不過,反對派並沒有從中汲取教訓,依然認為在選舉期前夕挑動政治風波,是提振選情最有效的辦法。所以,這次《逃犯條例》修訂引起反對派的強烈反撲,並非在於修訂本身,正如之前所講,這次修訂內容不但志在填補漏洞,更對人權及把關作出了多重保障,是完善香港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必要之舉,並沒有被反對的理由。

炒作政治伎倆與

“反二十三條”如出一轍

反對派的激烈反彈,不在於修訂,而在於政治和選舉利益。一方面是配合外國反華勢力對中國的圍堵。這次修訂風波正值中美貿易戰進行得如火如荼之時, 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不顧身份多次公開批評修訂,甚至向特區政府施壓要求撤回,公然染指香港內部事務;反對派政客李柱銘、李卓人、羅冠聰之流絡繹不絕到外國唱衰修訂,企圖借外力向特區政府施壓;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更發表簡報,威脅要重新審視《香港政策法》;歐盟以及一些西方國家亦不斷對修訂說三道四。這一輪外部勢力的反修訂大合唱,明顯有與反對派裡應外合之勢,以聯手向特區政府施壓,在在說明這場反修訂風波極不簡單,背後有國際政治因素介入。

另一方面,反對派挑動這場反修訂風波,目的是要重演當年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鬥爭,通過製造一場大型政治風波,迫特區政府撤回法案,為反對派大振聲勢,繼而讓反對派在之後的區議會選舉上“乘勝追擊”。因此,反對派在整場反修訂的操作上,與2003年一模一樣,為的就是謀取11月的區議會選舉。

然而,反對派的圖謀只是一廂情願,隨著中央有關領導及涉港部門的發聲,表明中央支持修訂的明確立場;隨著反對派的議會暴力引起愈來愈大的民意反彈;隨著建制派在議會上對反對派的搞局予以強烈反制;隨著愈來愈多市民了解到修訂的內容,令支持修訂的民意不斷上升,反對派的搞局並不能阻止修訂的通過,想要以反修訂謀區選,最終只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反修例謀區選 反對派醜態畢現

(作者係香港資深時評人)

*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5月30日公布修訂《逃犯條例》的“額外措施”,包括:將移交門檻由罪行刑期3年提升至7年、請求方必須由其中央機構提出引渡要求、在移交安排協議中加入條文保障疑犯人權等。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9年6月號


責編:莫潔瑩、趙珊

編輯:李博揚、周琦、史帥、連柳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