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一輪金融開放的特點和影響
最近,中國銀保監會宣布將推出銀行保險業對外開放12條新措施。從內容看,12條新措施與去年4月在博鰲論壇上公布的15條對外開放措施一脈相承,是對前期金融業開放政策的細化和落實,並著重強調內外資一致原則。金融開放的深化不僅有利於豐富市場主體和激發市場活力,亦能通過引入國際先進理念和經驗,增強中國金融機構的服務創新能力,推進金融供給側改革,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需求。
文|香港 鄂志寰 劉雅瑩
12條金融開放新措施意味著
中國金融業開放步入新階段
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12條新措施反映中國對外開放政策從前期外資持股比例的放寬邁向具體資質要求和業務限制的放寬,意味著中國金融業開放步入新階段。主要有三個特點。
第一,取消總資產規模限制有助吸引中小型外資機構進入。金融開放新措施取消了外國銀行來華設立分行20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取消外資機構入股信託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取消外國保險經紀公司總資產不少於2億美元的要求。總資產規模限制的取消有利於引入外資中規模相對較小但發展較好的中小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這對豐富中國的金融供給和解決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有著重要意義。
第二,移除持股比例上限將便利金融機構間的收購兼併。新措施基於內外資一致原則,取消了單家中資銀行和單家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上限,便利了銀行機構之間的收購兼併。放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後,通過定向增發引進外資戰略投資者有望成為中資銀行補充資本的重要途徑。相關研究顯示,2004年至2009年是外資進入中國銀行業的高峰期,這段時期中資銀行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的均值和中值均提高了2個百分點以上,可見外資進入有助充實中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實力。
第三,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體現准入前國民待遇。12條金融開放新措施中,“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允許外資銀行開業時即可經營人民幣業務”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具體落地的最好體現。過去,外資銀行需要在開業一年後才能申請人民幣業務,並且需要逐項業務審批,這導致外資銀行需要數年時間才能真正實現在中國開展人民幣及相關業務。新規從實操層面上實現外資在人民幣業務准入方面和內資的完全一致,未來外資銀行的業務範圍有望逐步拓展。
201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新法將於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屆時,中國將結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三法並存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體系。新的外商投資法正式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為外資企業創造更開放、穩定和透明的營商環境。
201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新的外商投資法正式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為外資企業創造更開放、穩定和透明的營商環境(圖:中新社)
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佔比
或將明顯提升
當前中國外資金融機構的市場份額較小,且盈利能力弱於本地金融機構,中國具備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條件。隨著金融開放力度的加大,未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的營商環境將繼續改善,外資佔比有望進一步提升。
中國擴大金融業開放的條件正日漸成熟。目前,中國正逐步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其中“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推進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構建不但需要金融業開放來服務於“全面開放”的總體布局,同時需要金融開放來匹配創新型經濟的發展進程。事實上,中國擴大金融業開放的條件正日漸成熟。當前,中國宏觀經濟和金融體系運行總體穩定,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改革正有序推進,這為擴大金融開放提供了良好基礎。未來,中國將加大金融開放力度,繼續移除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障礙,為外資提供更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
外資機構在中國金融市場的佔比將進一步提升。目前,中國金融市場對外資金融機構仍具有相當的吸引力。以銀行業為例,中國商業銀行的平均ROE(股本回報率)為14%,高於美國的9%和歐洲的3%。中國銀行業的經營成本也相對較低,中資銀行的經營成本/淨資產在13%左右,而美國、歐洲的這一比例都高於20%。在此背景下,金融業的進一步開放和營商環境的持續改善將能吸引外資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國市場的布局。
借鑒韓國金融市場開放的經驗,預計未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金融市場的佔比將提升至10%-20%。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韓國為提高本土銀行的經營能力和風控水平,逐漸放開了外資持有本國銀行業比例的限制,允許外資全權持股本土銀行。截至2004年末,韓國上市銀行的外資持股比例平均達到50%,遠高於1997年末的16%,而外資銀行在行業總資產的佔比也達到22%。不僅如此,在韓國開放金融市場之後,外資金融機構的入股增資大幅提升了本土金融機構的競爭力,資料顯示外資參股的合資券商平均ROE顯著高於韓國本土券商。因此,相信隨著中國金融開放程度深化,未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佔比將明顯提升。
中國擴大金融業開放的條件正日漸成熟。圖為烏鎮首家互聯網智慧銀行(圖:新華社)
深化金融開放對中國金融企業而言
機遇與挑戰並存
深化金融開放對中國金融業的影響,大致有三個方面。
第一,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有助完善中國金融體系供給結構。金融資源配置不均衡不充分是長期以來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中國的金融系統是以銀行借貸(間接融資)為主導,其中國有銀行和大型股份銀行佔有絕對的領導地位,而他們傾向於服務優質的國有企業和大型民企。相反,中小型金融機構雖然在服務中小企業方面有著地理位置優勢和獨特的資訊優勢,但受資源限制(中小型銀行資金規模佔銀行業整體資金規模僅27%),難以拓展對中小企業的服務。
在此背景下,發展多層次廣覆蓋的中小金融機構顯得尤為重要。而中小型外資機構的引入,有助於改善金融供給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高金融供給品質。一方面,中小型外資機構的進入可豐富中國金融業主體,有效改善中國金融體系供給失衡狀態。另一方面,基於自身體量和話語權的考慮,中小型外資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後,更可能與中國中小銀行開展合作,這將多元化本地中小銀行的資金來源,滿足其資金募集需求,改進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和經營效益,最終幫助本地中小型銀行更好地支援創科型中小企業發展。而先進管理模式、技術和規則的引入,將提升中國金融體系的競爭力和穩健性,有助於降低和化解金融風險。
第二,金融開放將強化市場競爭。以銀行業為例,金融開放的深化勢必在一定程度上使中資銀行在市場份額、客戶資源,以及高端人才等方面與外資銀行展開更為激烈的競爭,同時亦可能對中資銀行造成盈利壓力。從業務層面而言,外資銀行在現金管理、交易業務和財富管理等方面具有領先優勢,故隨著外資銀行業務範圍的擴大,中資銀行在這些業務領域容易受到衝擊。從盈利壓力來看,持股限制的放開或使部分中小銀行被外資併購。一般情況下,外資入股後會要求相應的利潤回報,這對引資的中資銀行盈利能力形成了一定壓力。此外,若境外資本通過增發股份實現股權介入,中資銀行將不可避免地將部分利潤讓渡給外資股東。
當然,金融業開放雖使中國金融機構面臨更劇烈的競爭,但亦能為其發展帶來機遇。由於外資銀行金融創新起步較早,具有明顯的業務和經驗優勢。因此,外資銀行的入股能為中資銀行帶來先進管理理念和成熟的技術產品,提升中資銀行在中小企業貸款、財富管理和風險控制方面的差異化服務能力。中國內地商業銀行還可充分利用外資機構的全球網絡、跨境服務經驗等優勢,加快其在國際市場的布局。
第三,金融開放將增強市場波動性傳導。隨著金融市場開放的深化及外資持股比例的增加,全球金融市場的波動性、海外資產的流動性,以及外資母公司的風險傳導將對中國本土金融業造成衝擊。因此,中國監管層需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和提升監管有效性,以增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而中資機構在與外資合作的同時,應通過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風險隔離機制,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鄂志寰係中銀香港首席經濟學家,
劉雅瑩係中銀香港分析員;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9年7月號
責編:莫潔瑩、趙珊
編輯:史帥、周琦、李博揚、連柳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