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可說是最早站出來反對戴耀廷所謂「公民抗命」的學者,不但曾撰文批駁其論調,還與學界、商界發起「幫港出聲」反對戴等三人發動的非法「佔中」。當時有38個全港最大的工商組織響應,組成了「反佔中大聯盟」簽名運動,創下了香港有史以來最多市民簽名的紀錄,簽名者足有183萬人之多,比起反對派在今年6月12日發動的大遊行,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反對派聲稱6.12大遊行的人數超過兩百萬,肯定是虛張聲勢。細心統計就會發現,將既有遊行路面的總尺寸去統計可能容納的人數,頂多是百萬人。如果將被「騎劫」的逛街人數計算在內,肯定不到百萬人。但「反佔中大聯盟」簽下的183萬簽名卻是有身份證為憑,一點不虛假。
這183萬市民早已不齒戴的所作所為。最終戴被法庭判下了坐牢18個月,這個判決是他犯罪的鐵證,不由其狡辯。就這判刑來說,他已不配為人師表,183萬市民也會睜大眼睛盯住港大當局會不會再度放他一馬,會不會因幾百名學界聯署保他而讓他留任。

港大校務委員會在開會期間,曾遭受到戴的「佔中」同夥包圍和衝擊。圖為香港大學
其實,早在戴發動所謂「公民抗命」的一年期間,他早已是十足十的「知法犯法」的不法分子。當時媒體紛紛報道,他荒謬到將「佔中」作為註冊名稱,還標明是要發動「公民」佔領中環要道,癱瘓金融中心。當然,公司註冊處拒絕了他的申請,但據港大教務處後來所作的調查,戴居然以非法「佔中」為名四處籌款,據港大財務組的記錄顯示,他擬將來歷不明的錢通過大學來「洗錢」,不但拒絕按照校規提供錢的來源及用途,甚至假造「研究用途」之名目,實則用這筆錢買下百部手機及僱用非法「佔中」人員。
港大校務委員會在開會期間,曾遭受到戴的「佔中」同夥包圍和衝擊,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在暴力圍堵的亂局中挨了一拳,須入院治療,另一位校務委員會的女董事則被衝擊致昏迷入院。如此不堪的行為,港大當局卻從輕發落,只記戴一個「小過」了事。有學者當時曾撰文建議港大當局應將其交給ICAC進行調查,對於戴濫收濫用公款的確鑿證據的調查,ICAC責無旁貸,可惜當時戴卻輕易逃脫了刑事責任。
如果說港大不是司法機構,無法為戴定案,那麼如今由最高法院審結及判戴服刑18個月,有了這個刑事犯罪記錄,港大要解僱他應是「理所當然」的事。究竟港大會不會這麼做,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戴從監獄裡申請上訴保釋出來後,故態復萌,急不及待地對近期發生的暴力事件表示幸災樂禍,頻頻見報之餘,再度成為「新聞人物」,作為「保釋」的刑事犯,他有沒有這種「人權」?根據一般通例所見,「保釋」的刑事犯一般都會被法院三令五申不准做什麼,尤其是不准做他被定罪的活動,例如最近沙田暴亂被捉的44人中,有人保釋後被令不准到犯罪的地點,同理,戴的「保釋」有無此禁令?抑或是他又在「違法達義」?若然,法院被如此糟蹋,情何以堪!
此還未了,戴走出監獄的另一個動作是發動各地學者聯署保他,這串聯的目的,不管是要向法官要求放他一馬、無罪釋放,又或是要求大學保留他的教職,這場法律戰,恐怕又有「好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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