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8日)下午的例行記者會舉行了約15分鐘,三名自稱“記者”的女子叫囂及用強光射警,警方代表不滿退席,搞事者隨後到台前繼續做騷,過程中商量站位、電筒如何照及是否仍在直播。隨後,鬧事者更試圖煽動搗亂記者會。
“黑記”被逐出場時仍囂張地以強光電筒照射警方工作人員
警方嘗試請鬧事者離開,惟三人瘋狂掙扎,還有黃媒記者上前企圖保護配合。擾攘一陣後,三人終於離場,除《蘋果日報》和獨立媒體網等少數“黃媒”跟隨離場外,大多數記者都留下繼續採訪。
據悉,帶頭的葉家文(Ip Ka Man Amy)未受任何傳媒機構委派,她使用記協發出的證件涉嫌強闖記者會,並揚言到場就是為“抗議”、而非採訪。記協竟稱“尊重”這次行動及譴責警方“輕慢”記者。
有政界及傳媒界人士質疑涉事者俱強烈政治目的,濫用採訪權利損害公眾利益,有違專業操守,而且破壞法治,要求記協嚴肅檢視濫發記者證、縱容“黑記”問題,並強烈要求由政府統一處理記者發牌。
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在社交媒體上曬出一段西班牙警察驅散並逮捕示威者的視頻,她的關注點落在一旁拍攝的記者身上:他們在警察的身後或身旁拍攝,並沒有將鏡頭懟上警察的臉,妨礙執法。
通過視頻可以看見,西班牙警察在前進過程中,記者們自動從一旁撤回到警察身後,防止擋路:
當警察逮捕一名示威者後,記者們也只是在警察身後拍攝,騰出足夠的執法空間。
相比之下,香港記者將鏡頭“懟”到警察臉上的操作在西班牙是不可能存在的。
這也讓人想起了8月一張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香港街頭,一名港警因為舉起了槍成為港媒的“重點關照”對象。
當時,《人民日報》官微回敬了一段話——“香港街頭,只有他的‘鏡頭’對準暴徒”。
TVB申臨時禁制令 禁襲擊記者及毀壞財物
無線電視(TVB)28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襲擊TVB記者及毀壞公司財物。法庭將於本周五(11 月 1 日)就申請進行聆訊。
TVB表示,自修例風波開始,社會上出現各種毫無根據的指控,有人在社交媒體上針對TVB發起抵制行動,意圖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TVB記者在採訪時因此受到襲擊,公司採訪車及攝影機也遭毀壞。TVB表示,這些行為對員工安全及公司財物構成威脅,故有必要申請臨時禁制令。
4個月的修理風波以來,警方例行記者會變“黃媒”公審會、暴徒圍堵機場變“私人刑場”、貨車司機慘遭半百暴徒圍毆、機場七旬阿伯被欺凌、中通社女記者被迫刪相、元朗暴力變仇警等等;一場場流氓暴亂,不僅惹人發問:“黃媒”是否有報道真相?
有店舖將記者反光衣掛在店門外出售,店員未正面回應有否核實購買反光衣的人是否“真記者”
暴亂至今,“假記者”扮演了很惡劣的角色,他們不但處處阻礙警察執法,其存在也給真正傳媒記者的正常採訪帶來了工作風險。港媒大公報早於6月起多次揭發“假記者”的存在,包括“港獨”分子鄭偉成、劉康假扮記者在暴亂現場拍攝警方大頭照;加拿大籍華裔網紅Toby Gu憑一件反光黃背心和自行印製的假記者證混跡現場招搖撞騙,又罔顧事實抹黑警方,破壞香港警察的國際聲譽。
此外,警方在西環搗破暴徒物資店“國難五金”時,曾檢獲12張假記者證,進一步力證“假記者”的存在。
以黃媒記者為核心的香港記者協會包庇和縱容這些有失傳媒職業道德的現象,同時對暴徒攻擊新聞工作者的暴行視若罔聞,卻不惜歪曲事實、小題大做地攻擊和詆毀香港警方。
在香港暴力示威活動中,除了警察、示威黑衣人、記者等以外,最前線中還有一個特殊的團體:警方的傳媒聯絡隊,又稱為“藍背心”警員。
曾有鬧事女記者嗆聲“這個場現在暫時是我的”,結果遭到“藍背心”警員的有力回懟,“這個場不是你的,是警方的!”
最令傳媒聯絡隊頭疼的莫過於衝突現場混進來越來越多的假記者,他們有些為暴徒假扮,“穿上背心做記者,脫下馬甲成暴徒”。
傳媒聯絡隊警員說,香港並沒有一個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所以在示威現場會看到五花八門的反光背心,不同版本的記者證件。
前線警察很難迅速辨別真正的傳媒,而濫用記者身份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
“藍背心”警員憑藉火眼金睛核查記者身份“揪”出了大量假記者。若發覺有穿螢光背心的人不是在採訪,而是在示威甚至破壞搗亂,他就會上前詢問情況,對方若答不出來一般會自行離開。
今年6月爆發騷亂後,聯絡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6月至8月總共出動超過1500人次,人員24小時候命,一旦有突發事件就即刻安排出勤。在近月出勤的高峰日,平均每天有20至30名隊員工作,每天執勤13個小時以上,工作強度極大,身體、心理和家庭都承受著巨大壓力。
為了香港儘早止暴制亂,聯絡隊一直在負重前行、默默奉獻。
28日在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上,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指出,警方有權要求在暴亂現場的記者除面罩辨識身份。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建議,當局推出規例,若記者要前往示威場合採訪,必須申請特製的反光衣,並遵守某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