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停止誣陷警察,明報道歉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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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公信第一”又觸礁?11月8日《明報》刊登了一段據稱由《有線新聞》拍攝到在11月3日晚科大學生周梓樂在停車場墮樓之前的一段片段,有警察在巡邏,但其實這些片段是在11月4日發生墮樓之後拍攝的,《明報》於昨日(9日)登報道歉澄清此外,投訴警察課於上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師代表報案,表示其當事人聲稱於9月27日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警方11月9日回應,報案人的指控內容與調查結果並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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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分貝
科大學生在將軍澳停車場墮樓事件,引起全港關注,《明報》前日刊登一段聲稱由有線新聞拍攝到在墮樓事發前的片段,以“影片揭警周日深夜已在尚德停車場”為題,稱有警察在巡邏,並在內文描述警方與死者有接觸。
但有線新聞的直播片段,其實是在科大生墮樓事發翌日,即是11月4日晚上至11月5日凌晨在同一地點的示威片段,明報錯誤引述電視片段,《明報》編輯部昨日(11月9日)報上刊出更正澄清與道歉聲明。有關新聞報導原文刊登在A4版,昨日的更正與澄清聲明則刊在A13版,篇幅及字體很小
繼炮製“爆眼女”、“太子站死人”等子虛烏有謠言誣衊警方後,暴徒又再利用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墮樓事件發起文宣攻勢,試圖將責任嫁禍警方。然而領展近日陸續公開了周梓樂墮樓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畫面所見,與周梓樂衣著完全相同的人在二樓徘徊的時段內,身邊並無任何警方人員。防暴警察是在消防、救護人員進入現場近10分鐘後才進入停車場,充分說明警方早前記者會上的說法屬實;由此推斷,周梓樂極有可能是跳牆失足墮樓,有力擊破了亂港暴徒的無恥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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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分貝
此前,警方在11月8日下午會見傳媒再次交代事件,承認警員曾先後兩次進入涉事停車場,但無追捕周梓樂,並建議召開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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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大公報
領展昨日(11月9日)最新發放的閉路電視片段給出了最客觀的證據:周梓樂發生意外的位置與警方當時施放催淚煙位置,足足相距120米,停車場內及周邊並沒有催淚煙瀰漫,所謂“周梓樂因吸入催淚煙,頂唔順而往下跳”的說法,完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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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暴派的“屈警文宣”一再胡編濫造的種種謠言,網上消息流傳指,一名女子早前在被捕後疑被警察性侵,並需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墮胎手術。警方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投訴警察課於上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師代表報案,表示其當事人聲稱於9月27日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
警方表示,由於指控嚴重,隨即將個案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截至目前,報案人的指控內容與調查結果並不吻合,警方會繼續調查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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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分貝
來源:大公報、分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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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余婧
校對: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