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3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全會的歷史地位如何?全會又有什麽重要成果?11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發布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用一次中央全會專門研究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問題並作出決定,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曉暉表示,四中全會是一次具有開創性、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對這次全會的歷史地位及其深遠影響,應當放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和長遠發展中來認識和把握。
“全會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決定》。”王曉暉介紹,《決定》最大的歷史貢獻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麽、完善和發展什麽”這個重大政治問題。
《決定》全面總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歷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深刻闡述了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既有理論上的新概括又有實踐上的新要求,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
“加強對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證公權力不被濫用,是世界上共同的話題和共同的課題,應該說是國家治理關鍵的環節之一。”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江金權表示,這次全會在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加強對國家公職人員監督的全覆蓋方面提出了三條要求:
一是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主要有兩個特點:第一個是把黨和國家監督協調起來。黨有黨的監督機制,國家有國家的監督機制,要把兩者協調起來,特別是成立了國家監委,與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的全覆蓋。第二個是把現有的各種監督機制協調起來,比如推進黨內各方面監督有效銜接,包括紀檢監督、巡視監督、派駐監督等協調起來。還有,推動黨內監督和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從而健全了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織密了監督之網。
二是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公權力必須接受監督,監督的重點是權力的科學配置和規范運行。這次全會從權責法定、權責透明、權責統一三個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強化監督的規定,以切實防止權力濫用。
三是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大家知道,腐敗說白了就是公權私用、以權謀私、以權牟利。要制止腐敗,就要制約和監督權力。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是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決定的,也是中國共產黨一以貫之的堅定政治立場。這次全會著眼於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強調深化標本兼治。概括起來說,就是繼續從嚴查處,保持高壓態勢,強化不敢腐的氛圍﹔健全各項約束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體制機制,從機制上、制度上解決問題﹔強化守初心、擔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礎。
“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是我國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四中全會研究討論的一個重要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主任沈春耀介紹,《決定》專門有一部分圍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特別強調,按照“一國兩制”治理好香港、澳門,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要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決定》圍繞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務和要求。一是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水平。二是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三是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四是完善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長遠發展的深層次問題。五是加強對香港、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香港、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沈春耀表示,我們將進一步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國有企業沒有天然的優勢
國有企業是否會有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優勢?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韓文秀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回應。
一方面,中國國有企業已經總體上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融合。因為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們持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全面實施公司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退出國有“僵尸企業”,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經過多年的努力,國有企業已經成為遵循市場規則、平等參與競爭的市場主體。在這個過程當中,國有經濟布局也得到了調整優化,目前主要分布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行業的國有經濟實際上隻佔較小的份額。國有企業還承擔著提供公共產品和普遍服務的職能。
另一方面,各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政策制度不斷地健全完善。這次全會討論了這個問題,並且強調,要健全支持民營經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要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要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推進各類產權得到全面依法平等保護。還要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使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總之,國有企業沒有天然的優勢,作為平等的市場主體,國有企業隻有切實增強競爭力、創新力,在市場競爭中大浪淘沙、優勝劣汰,才能真正確立和發展自身的優勢,在國內市場是這樣,在海外市場也是這樣。” 韓文秀表示。
堅決排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
對法律實施怎樣進行監督?這次中央全會又提出了許多重要舉措。
司法部黨組書記、副部長袁曙宏介紹:一是堅決排除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干預。人民群眾對通過“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等干預執法司法案件的現象深惡痛絕,要堅決排除各種非法干預,堅決排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
三是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強化刑事責任追究。
五是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以“關鍵少數”帶動全社會嚴格執行和遵守法律,奮力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
中國式民主在中國行得通、很管用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全國政協副秘書長舒啟明介紹,《決定》對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完善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等作出部署。
“協商民主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同選舉民主相互補充、相得益彰,豐富了民主形式,拓展了民主渠道,深化了民主內涵。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舒啟明表示,實踐充分証明,中國式民主在中國行得通、很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