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2月20日)9時22分,警方在截查嫌疑人之際,嫌疑人突然拿出藏於腰間的P80半自動手槍開槍攻擊,所幸無打中任何人,嫌疑人當場被制服。據悉,此人涉嫌參與早前一連串涉及炸彈及槍械案件。
隨後警方持搜令進入附近一單位進行搜查,在屋內檢獲一支AR15長距離步槍及大量子彈。步槍內有211發子彈,其中61多發裝在一環形“快速入彈器”內;其餘子彈分別裝在5個彈匣內。此外,警方還檢獲與射擊現場手槍相配套的44發中空子彈。
警方展示檢獲的長距離步槍(來源:東網)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獲悉事件後,十分重視,親自趕赴槍案現場了解案情。

鄧炳強趕赴槍案現場(來源:東網)
被捕人士18歲,姓蘇,資料顯示他曾於去年12月31日,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涉嫌非法藏有槍械拘捕,其後被懲教署看守,直至今年2月28日獲保釋,但卻於12月8日違反法庭保釋條件,且無按時向警方報到而再次被警方通緝。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昨晚拘捕該男子時,遭對方開槍頑抗。槍聲過後,現場大批“市民”不斷叫囂,並試圖阻礙警方工作。他呼籲日後如再有同類事件出現,希望市民聽取警方呼籲儘快離開現場,以免發生危險、阻礙警方正常執法工作。
警方亦表示,是次行動檢獲的槍彈,與早前警方在北角的突擊行動中所檢獲的槍彈,屬同一類型槍械,相信兩案有關連。據軍械專家初步檢視,該批槍彈性能良好可供使用。
至於被捕的18歲男子,為何會擁有該批槍械,警方表示會嚴肅跟進。就相關情報顯示,該批槍械及彈藥,曾在非法集會期間使用,主要是製造混亂及傷害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