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聚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可以說是中國“工業、農業、國防、科學技術”四個現代化之後的“第五個現代化”,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會對國家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四中全會專門就“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應該堅持什麼、完善什麼展開論述,這在中共歷史上可謂是前所未有。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解讀四中全會有關“一國兩制”內容的文章中明確指出,這場“修例風波”充分暴露出香港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進一步凸顯了完善香港治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顯然,四中全會有關“一國兩制”的論述,不僅充分顯示中央對香港問題的高度重視,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論述治港方略,而且清楚表明中央已對香港“修例風波”作出了基本結論,提出了應對之策和工作要求。
|香港 盧文端
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盧文瑞
堅定不移全面準確
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四中全會關於香港“一國兩制”的論述,既有中央對香港問題的基本思考,也有對“修例風波”的全面回應,包括“一國兩制”方針、國家安全、“雙普選”、特區政府執政能力與中央管治權、經濟民生深層次矛盾等。四中全會回應“修例風波”的內容非常豐富,筆者只是從港人關注的角度摘取其中5點做些分析。

第一,中央將始終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把準治港的正確方向,不會因為“修例風波”而有所動搖和改變。

“修例風波”使“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遭遇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以至“一國兩制”作為一項國策受到兩方面的“質疑”:一是質疑“一國兩制”是不是行得通;二是質疑中央會否繼續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四中全會把“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作為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所具有的十三個顯著優勢之一,不僅表明中央不允許因為“修例風波”而否定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且顯示中央將始終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不會因為任何情況而有所動搖和改變。
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中央將始終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圖為香港市民在集會中揮舞國旗和區旗(圖:新華社)

需要留意的是,中央堅持“一國兩制”特別強調要“全面準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上海會見出席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指出,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四中全會決定清楚寫明,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做到“三個結合”,即: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特別行政區自身競爭力結合起來;二是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修例風波”已上升到國家安全層面

第二,香港的“修例風波”已經上升到國家安全的層面,中央將從國家治理層面加強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四中全會特別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香港社會最受關注,也是香港社會討論最多的話題。這個問題值得重點討論。必須強調的是,四中全會提出這個要求,顯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已經提升到國家治理的層面。四中全會如此重視香港問題,當然與香港近期的“修例風波”直接有關。
事實上,香港持續多個月的“修例風波”,已經被中央定性為直接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版顏色革命”。港澳辦發言人在9月3日的記者會上明確指出,一些激進分子身上已經表現出了明顯的“顏色革命”的特徵。其實,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正是“港版顏色革命”的標記。討論香港的“修例風波”,不能離開中美博弈的大背景。美國公開推動和支持香港的反修例事件,不僅將反修例事件與中美貿易談判掛鉤,而且在參眾兩院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為自己製造干預香港事務的法律根據,為香港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張目,目的是要將香港變成牽制中國的棋子。

更加嚴重的問題在於,香港的“港獨”及分裂勢力與美國及“台獨”勾結,直接危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將香港變成挑戰國家及中央權力的棋子,但香港本身卻無足夠法律及機制維護國家安全。所以,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
如何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本人認為,面對國安環境的嚴峻挑戰,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能只是香港或者中央單方面行動,而是需要兩個層面共同行事。
從香港方面來講,需要自行立法落實基本法第23條,並建立相關的執行機制及強化執法力量。香港已經回歸祖國22年,維護國家安全的23條本地立法仍然未能完成,這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法制短板,埋下了香港社會動盪的重大隱患。那麼,香港應該如何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張曉明特別列舉了澳門的做法:澳門已經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辦公室,並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中增“防獨”條款,下一步還將制訂和修改相關配套立法。顯然,澳門的這些制度與機制安排,將會是香港的參考。

從中央層面來看,也要考慮從國家治理層面出台法律和完善機制,並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完善相關法規。
至於完善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的體制機制,張曉明也講得很清楚,中央將與特別行政區政府建立健全反干預協同機制,絕不能任由外部勢力在香港、澳門為所欲為。

中央將積極主動常態化
依法行使管治權

第三,普選底線不會因為“修例風波”作出改變。

在“修例風波”中,反對派將“真普選”作為最重要的“訴求”,力圖借反修例的聲勢突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以達至他們所要求的“真普選”。對此,中央的態度很明確:無論有關政改工作何時重啟,都必須遵守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8月31日通過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顯然,中央堅守普選底線的態度堅定不移,這也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然要求,不會因為“修例風波”作出改變,任何人對此都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第四,提高特區政府執政能力,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

“修例風波”暴露特區政府管治能力不足和中央全面管治權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一方面,中央雖然對林鄭特首及特區政府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但並不迴避特區政府面對新問題、新挑戰而出現的管治能力不足的問題,因此,行政長官領導的管治團隊作為治理特別行政區的第一責任人,需要不斷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實現“良政善治”。
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在美國加州華僑華人集會反對近期香港發生的暴力活動,譴責亂港勢力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繁榮穩定(圖:新華社)

另一方面,要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張曉明在解讀文章中,列舉了中央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10項權力:1、特別行政區的創制權;2、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織權;3、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修改、解釋權;4、對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監督權;5、向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6、外交事務權;7、防務權;8、決定在特別行政區實施全國性法律;9、宣布特別行政區進入戰爭或緊急狀態;10、中央還可根據需要向特別行政區作出新的授權。這裡所傳遞的重要信息是,中央因應“修例風波”中的大型動亂,將會積極主動、常態化對香港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香港治理將在中央主導下出現新局面

第五,完善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機制,藉助內地優勢破解香港經濟民生深層次難題。

“修例風波”也暴露出香港經濟民生方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囿於地域、經濟結構和體量、市場空間等條件,香港僅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這些影響社會穩定和長遠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中央希望借助內地廣闊的市場、強勁的發展態勢,為香港自身發展拓展新空間、增添新動力,借力破解經濟民生難題。因此,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長遠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可以相信,在保持“一國兩制”和香港原有制度特色不變的前提下促進香港與內地協同發展,必將使香港市民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總而言之,“修例風波”之後,香港的治理將出現新的局面,而這個新局面,將是在中央的主導下展開。盧文端:四中全會從國家治理層面全面回應修例風波
(作者係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19年12月號


責編:莫潔瑩、趙珊

編輯:陶琳、李博揚、余婧、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