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學術自由」與政治運動

香港近年來的重大政治爭議及活動與香港在後殖民地時期的大學教育及管理密不可分。2014年的非法「佔中」,概念開始由一名大學老師在一份本地報章撰文,隨後其他大學的學生會、學生及老師相繼加入支持。非法「佔中」期間,時任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其他四位政府高級官員舉行公開電視辯論,亦是選擇與五位大學生代表進行談判,而非與民主黨領袖、政治運動家或工會領袖達成共識。這高度重視大學生的態度,令熱衷政治的年輕人感到更為興奮,積極投入政治運動。5年後,參與政治運動的學生變得更為激進。由此可見,分析香港的大學現況與政治運動之關聯將有助對香港政局的理解。

 

1997年回歸後,香港高等教育因「學術自由」而起的紛爭從未曾停止,自2014年「佔領中環」起,紛爭越來越容易演變成大型政治運動,並影響日常香港社會秩序及大學運作。「佔領中環」79天內,香港主要街道受阻,巴士線路要改道,個別學校更需要停學。有統計指出,接近95%的香港中小企業因而遭受損失。然而,這情況並沒有因「佔中」參與者受到或面臨法庭判罪而停止。至2019年,政治運動更趨激烈及暴力。抗爭者在大學行人天橋投擲雜物,嚴重堵塞主要道路,大學及交通設施受惡意破壞,警方更在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校園內發現大量燃燒彈。3201910月下旬,《星島日報》整理警方資料顯示,大批年輕學生投入反修例抗爭,當中學生被補的人數以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最多。無獨有偶,這兩間大學校園在11月爆發激烈衝突,其餘大專院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而停課,不少內地及國際生更要提前離開香港,對香港高等教育影響深遠。


香港的大學校園離不開政治

 

2019年的修例風波中,大學從未離開政治的討論。通過搜尋引擎慧科新聞(WiseNews)搜索關鍵字「反修例」和「大學」,得出1,647個與其報導相關的結果。 用這兩個關鍵字詞在網上搜索器Google查詢,更在短短50秒內得出599,000,000個結果。透過Google搜索「反修例」和「大學」,也獲得44,700,000個結果。同時期搜尋「反修例」和「北京」,則只有29,700,000個結果。在筆者嘗試的所有關鍵詞中,關於「反修例」和「大學」的搜索結果遠超過其他字眼(見表1)。因此,筆者認為十分有必要討論由政治運動與香港的大學學習環境而引發的各種問題。

   表1 關於反修例與不同關鍵字詞在網上搜索的結果

搜索關鍵字詞

搜索結果 (數量)

「反修例」和「大學」

44,700,000個

「反修例」和「中學」

15,500,000個

「反修例」和「北京」

29,700,000個

「反修例」和「特首」

4,990,000個

「反修例」和「警察」

20,200,000個

                  數據來源: 作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為何「大學」與「反修例」的關聯報導較多? 事實上,2014年非法「佔中」也是源於大學教授的政治言論。筆者認為,大學的「學術自由」是促進香港政治運動的其中一個主要元素。本文嘗試解答以下問題: 我們經常聽到的大學「學術自由」是什麼意思?香港的「學術自由」有甚麼特點?香港大學日後如何改善?

理想地看,大學應該是這樣一個地方:為有意繼續進修的青年及教研人員提升智力、修養及技能。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大學應不受任何外部力量的影響,這樣老師和學生才可以心無旁鶩地投入學術研究及討論。然而,若然老師及學生獲得「高度自治」,即使不涉及政治元素,亦會出現其他問題。例如,學生如有「自由」設計課程,可能會降低考核難度從而輕易取得較高分數;老師也可以使用大學資金補貼其個人活動,甚至以「學術」之名獲取商業利益;在個別地區,學生甚至可「自由」攜帶槍支到學校,威脅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自發生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各所大學的開放式校園設計更引起重大問題。在所謂「絕對自由」的概念下,任何事情包括犯罪都可以變得毫無限制。

更重要的是,政治存在於社會各處,大學也是其中之一。英國政治學者Christopher Clapham曾對第三世界政治作出以下的描述: 「政治無處不在,而且基本要素都大致相同。世界各地人們差別不大,他們有特殊的興趣和野心,並試圖一生實現目標」。在此情況下,本文假定大學教師和學生都存在參與政治的興趣和野心。事實上,香港不少大學教授及學生都加入政黨、社區組織甚至參與政治選舉。另一方面,在工作時間以外,大學校園的教師和學生是否仍視為教師和學生身份也是重要問題。一直以來,我們避開大學各成員具備參與政治的興趣和野心的本質,在這樣的假定下討論「學術自由」,只是脫離現實情況的理論分析,無助改善香港現狀。同時,香港社會對大學老師及學生的模糊身份亦產生了不少誤解,令他們比其他群體更容易投入政治運動。

大學的「學術自由」與政治運動

香港的大學到處貼滿標語或以黑字寫滿政治口號
(圖為本文作者所攝)

 

殖民地傳統對香港高等教育的影響

 

香港第一所高等教育機構——香港大學成立於1911年,由時任港督盧吉男爵(Sir Frederick Lugard)籌建。起初,香港大學只有兩個院系:工程和醫學,第一個政治科學課程是在1915年推出的,但當時很少學生修讀。直到殖民管治晚期,政府資助的香港高等教育機構才迅速增加。作為繼承自英國殖民政府的傳統,大學教師和課程在教學和研究中受到自由主義思想影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並且這也涉及管治精英的文化價值觀。印度政治學家Partha  Chatterjee教授認為,後殖民地知識分子及政治領導人反覆提倡熟悉的歐洲術語。例如,他們以「現代歐洲公民和政治生活(如共和制度、民主多數選舉、眾議院及法院等)的制度術語」有助於在後殖民時期創造另一種形式的政治想像空間。這些概念體現西方社會對「自由」的追求,也是間接建立政治權威的一種方法。

不過,殖民時期的大學主要都是為殖民地政府應付短期行政需求而建立的。非洲政治學權威Mahmood Mamdani教授認為,在殖民時期建立的非洲大學是為培訓當地非洲人民以協助殖民政府而開辦的。大專學院旨在培訓行政管理的行政人員、教師和技術人員,並維持殖民治理的穩定性。在後殖民時期,大學的學生和精英們確信他們在後殖民階段的社會建設代表了現代化的「人民」,政府都是由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領導的。這令後殖民地的大學教育與政治社區的治理密不可分。校園中廣泛的政治意識形態和行動以及大學的資源分配也會令國家和大學之間出現利益衝突。為了減低來自反對陣營中的教師和學生對大學校園環境作破壞的政治活動,一些非洲精英致力於推廣「知識自由與社會責任宣言」,如非洲國家烏干達和坦桑尼亞。現時,香港學者對後殖民時期因「言論自由」、課程規劃、教師聘任及組織學生活動等可能涉及的政治因素並沒有充分定下明確的規章或指導方向,導致政治活動充斥校園,影響正常的教研工作。在此情況下,我們更需要仔細定義和思考「學術自由」,訂立適合於香港社會的「學術自由」。

 

定義及反思「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的概念簡單,但實踐起來較為複雜。在中世紀歐洲,大學與教會都有密切關係。在大學校園中實行亳無限制的世俗規範,會影響或挑戰歐洲知識分子和城市社區中宗教秩序的力量和意義。即使頒發予歐洲學者的獎學金和研究基金,也可能會引導讀者質疑教會的聲望和自主權。宗教的要素也一直影響歐洲大學對「學術自由」的看法。

儘管現代多元的學術環境不再受單一宗教權威的影響,但大學學者經常捍衛「自由」的理想,使其免受外部政治或行政影響。關於現代政治環境中維護及定義知識自由,前英國牛津大學校監Lord Jenkins of Hillhead男爵在1988年提出了上議院教育法案的學術自由修正案,指出「在法律內自由質疑和考查所獲得的智慧及成果,並可以自由提出新的想法或有爭議及不受歡迎的意見,而不會使自己在其機構中處於失去工作或權利的風險」。

美國的「學術自由」一詞通常有兩重含義:為教師進行研究和教學的自由,以及學生在校園內學習和組織活動的自由。美國現代大學中對「學術自由」的討論可追溯到1915年,由傳統美國精英大學教授提倡學術自由原則宣言。該宣言最初只涉及關於解僱個別教授和在大學內提出的在董事會面前進行裁決的投訴。自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成立以來,學術自由章節經過修訂和擴展。從廣義上講,「學術自由」旨在確保和促進大學教師和學生追求「真理」的教學和研究自由。

然而,「學術自由」在實踐中會遇到各種問題。例如,曾有一名美國學者在中東地區教授政治學,教學前準備的課程大綱已獲得系主任批准,但在開課後卻受到學生投訴,指出其政治觀點對「以巴衝突」等議題存在偏見,並將其貼上「支持恐怖分子」及「同情自殺式襲擊」等標籤。可見,課堂上的教學內容並不是在「學術自由」的名義下便可以自由設計。縱觀歷史,「學術自由」的概念有時與國家安全存在衝突。AAUP分別在1915年和1940年兩次世界大戰爆發一年後,撰寫了兩份關於學術自由和學術任期的文件,強調「教師在討論他們的主題時有權在課堂上自由,但他們應該小心,不要在教學中引入與主題無關的爭議性問題」。本世紀初911事件後,美國對學者可能加入激進政治組織,以及外人可能干預他們的研究項目或大學的其他活動都持懷疑態度。目前,「學術自由」概念更多地側重於西方國家的個人權利和自由,但這傾向是否普遍適用於歐洲和北美以外的地區,值得反思。從美國學者在中東的親身經歷看,如未能平衡「學術自由」與當地的傳統文化觀,學術交流可能會引起更多矛盾和紛爭。

 

香港「學術自由」的特殊情況

 

從過往的研究可見,香港的學術自由主題特別缺乏自由主義角度以外的文獻資料。香港學術界的自由派思想傾向於堅持抵制任何可能的政治干預。早於2011年,來自政治科學、新聞和教育學系的大學教授在《香港學術自由第一案, 2007-2009 : 香港司法史上首宗關於學術自由個案判決檔集》一書中總結了2000年至2007年期間的政府新聞稿、報紙報導和關於政府干預香港教育學院的法律糾紛之評論。然而,本書沒有精確地闡述或定義「學術自由」這個術語。過去本地甚少有學者全面闡述「學術自由」的概念,或討論「學術自由」的理念與香港的社會政治互動之關聯。過去數月的修例風波中,我們觀察到香港的大學校園出現了各種有爭議的問題,以致令大學校園與政治運動緊扣在一起。

 

爭議問題之一:大學校園環境和橫幅展示

首先,「學術自由」並不意味可以在大學校園內展示任何橫幅,況且那些具政治色彩的海報和傳單與大學毫無關係。美國杜克大學榮譽法學教授Martin Golding教授指出,大學有必要制定一些法規來促進「舒適的學習環境」(comfortable learning environment)香港各所大學都有固定的「民主牆」,用以展示各種政治資訊。是次修例風波中,除了原有的「民主牆」外,香港的大學差不多到處貼滿標語或以黑字寫滿政治口號。理論上,如果任何組織或人士未經大學行政單位及有關部門的授權許可,都不能在「民主牆」或校園公共地方宣傳他們的激進政治主張。否則,大學會被政治化的宣傳材料所淹沒,不能繼續成為一個安靜的學習場所,反而被用作政治宣傳及政治動員的空間。

「學術自由」並不意味著大學裡的教職員和學生可以自由地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比如,在美國的大學裡,「仇恨言論」或「冒犯性言論」適用於言語或非言語(如書面)的表達,並且透過橫幅、傳單、海報或遊行等形式散播。事實上,這種情況在2014年非法「佔中」前已存在,但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處理,情況不斷惡化。以下是其中一個例子:以下照片於2014921日在香港城市大學的中央圖書館外拍攝,距離2014928日起為期79天的非法「佔中」開始前一周。這張黑色背景的橫幅寫著四個黃色大字「罷戰在弦」(字面意思是「準備戰鬥」)。單從字面意思看,這是向校內師生宣傳與其他人士鬥爭。即使大學管理人員允許教師和學生能自由表達意見,但如他們的公開演講、行動或標語會引起恐懼、身體暴力或戰鬥時,有關言論及展示應該受到限制。此外,上述橫幅是由「一群關心政改的社工學生」繪製的,外人不確定他們的真實身份,以及所涉及的「社工學生」的真確人數。他們是否真的是「社工學生」或香港城市大學的學生,也受到質疑。更重要的是,以上信息完全和大學教育無關。

大學的「學術自由」與政治運動

香港城市大學圖書館外展出的政治標語
(圖:作者攝於2014年9月21日)

面對以上情況,大學能做的只是加強校園保安、經常巡邏校園及視察校園各處是否有違例張貼標語等。在暴力威嚇下,大學保安或許只能在遠處監察及攝錄現場情況。同時,如彩色傳單和海報在校園內印製,校方可以追查是由哪名學生或人士協助印製。大學保安也需要定期確保校園避免成為示威者存放政治運動物資的場所。早於2014年,香港已有媒體報導,非法「佔中」中大部分物資都存放在香港三所主要大學內。據估計,這些物資的總成本數以百萬元計。在任何大規模政治運動中,資源調動都至關重要。2014年非法「佔中」後,香港各所大學都沒有對校園環境加強保安。是次修例風波中,激進者更令大學校園淪為布滿汽油彈、危險化學物品、磚頭及弓箭的場地,學生及教師被迫離校,這一切也是源於各大學在非法「佔中」後沒有改善校園保安問題而衍生的惡果。

 

爭議問題之二:大學校長如何處理極端言論及行為

另一個具爭議的問題是,大學校長是否要對社會爭議事件作出表態,以及如何處理校內的極端言論及行為。2014年,澳洲悉尼大學校長Michael Spence教授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行政學院發表演說,題為Censure and Censorship: Academic Freedom and Public Comment(「譴責與審查:學術自由與公共評論」)。Michael Spence指出,二十世紀初,澳大利亞的歷史系教授George Arnold Wood公開表示,希望英國會在戰爭中落敗,他的言論引起爭議,公眾和傳媒其後不斷引用及錯誤引用其觀點;最終,悉尼大學教務會亦決定譴責他。當個別教授的言論與大學的整體觀點或立場有明顯差異,甚至出現矛盾或影響大學的整體利益,大學校長為維護學校聲譽,必須深思熟慮地嚴肅處理。

是次修例風波中,當抗爭者於71日衝擊並嚴重破壞立法會大樓後,香港大學校長張翔教授因譴責暴力事件而受到批評,而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校長的態度相對溫和。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與學生閉門對話後,發公開信譴責香港警察,立場站在抗爭者一方。然而,若然我們根據Michael Spence教授的考慮,大學校長最基本的職責是維護學校聲譽及大學的整體利益。自修例風波發生以來,香港的政治運動漸趨暴力化,遊行集會者並不理會警方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大批商店受到破壞,警員或途人受到襲擊。在此情況下,支持抗爭者能否維護學校聲譽及大學的整體利益? 即使大學的校長傾向維護抗爭者一方,亦未能令大學校園避免受到破壞。11月,香港主要大學的校園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當中以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等較為嚴重。

世界各地的大學校長亦會面對極端言論及行為。2009年,英國劍橋大學的一名博士生在中國總理溫家寶演講時向他扔鞋。其後,劍橋大學校長Alison Richard向傳媒指出,劍橋大學是一個充滿創意及觀點、而不是充斥鞋子的地方,而那名博士生也要接受法庭審訊。誠然,「黑警謀殺」、扔鞋甚至扔燃燒彈等極端言論及行為與大學探究學問並沒有太大關係,大學校長應維護學校聲譽及大學的整體利益,如學生涉嫌參與違法行為而被波及起訴,大學校長亦可考慮暫停該學生的學籍,留待法院判決後再作決定。


爭議問題之三:學生會資助與自主運動

最後一個關於「學術自由」的重要問題是,學生會或學生組織是否有權使用年度經常性預算,或接受外部資金,用於非學術的政治活動。「學術自由」並不一定意味著允許學生或學生社團可以違反社區及國家的法令。例如,英國劍橋大學學生會(The Cambridge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是代表劍橋大學就讀本科生成員的最大學生組織,它有自己的章程和運作管理條例,而且明確指出「獨立於任何宗教團體或政黨組織」,學生會通過投票,遵循正常的資助程序分配財政資源。學生會章程的第一條明確規定,學生會需要有一個銀行帳戶處理財政。若然有突發活動,將要設立另一個獨立的銀行帳戶處理財政。可見,「學術自由」概念有實際的操作規定,以確保財政撥款和重大決策符合校園的公共利益。這些謹慎的程序也有助於充當守門人,避免將學生會資金提供給可能破壞大學成員利益和大學聲譽的任何政治或宗教組織。

香港的情況並不一樣。筆者登錄各大學的學生會網站,卻都發現資訊不足,無法下載新近的會議記錄。對於其他大學生或成員,他們很難理解學生工會經費和人力的分配,也很難從公開的會議記錄或網站中獲取資訊。學生組織的財務狀況在2014年非法「佔中」事件中已出現重大問題。在2019年的修例風波中,除了學生可以透過自由網上眾籌或在社交羣組取得資助外,各所大學的學生會也不斷在財務上支援政治運動。例如,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通過撥款103萬港元作「反送中支援基金」;香港浸會大學評議會批出50萬元購入物資、醫療用品及聘用司機運送物資等。大學如果沒有意識或規定將學生會或組織以不同銀行帳戶處理經常及非經常的學生活動,學生會的財政容易被分配予任何與學術無關的政治活動上。

 

結語: 關於香港「學術自由」的思考

 

「學術自由」的概念清晰,但在各地的實際情況下也有局限性。在大學的日常運作細節內,大學管理層需要訂立更明確的細則及規範。現時,香港各所大學似乎缺乏相關政策,禁止學生及其他人士使用大學的設施進行政治宣傳。學生會亦可使用其財務資源支持校園外的政治運動。整體來說,香港的「學術自由」允許大學教師、學生和學生會在校園內廣泛傳播他們的政治觀點,並促進政治運動期間的資源調動。大學校長也基於種種原因沒有正式譴責參與違法抗爭的學生或教職員,甚至要求他們停職或停學。

大多數香港的大學都遵循西方自由主義傳統。然而,正如本文所指出,西方的精英大學也有明確的行政程序和做法,以避免現實裡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從香港經驗看,我們不能將重責交給大學校長處理,這只會加重大學校長的壓力,亦令日後有意出任校長的優秀人才卻步。我們或可參考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的做法,在大學設立防止政治騷擾委員會,處理一切有關政治紛爭的問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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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千名香港理工大學抗議者被捕」,《紐約時報中文網》,2019年11月19日。

4,「連場示威264大專生被捕 理大中大最多」,《頭條日報》,2019年10月26日。

5,以慧科新聞搜索,搜索日期為1/1/2019到1/12/2019,http://libwisesearch.wisers.net/wortal/index.do?srp_restore=discard&new-login=true&resetAll=true,

6,以Google搜索www.google.com,最後登錄日期為2019年12月1日。

7,Christopher Clapham, Third World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5), p.1. 

8,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Growing with Hong Kong: The University and its Graduates-The First 90 Years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02), pp.48-56. 

9,Mahmood Mamdani, Introduction: The Quest for Academic Freedom, in Academic Freedom in Africa, Edited by Mahmood Mamdani and Mamadou Diouf (Codesria Book Series, 1994), pp.1-16.

10,M.F. Prestwich, Some Reflections on University Autonomy, Academic Freedom and the Separate Universities Bill, Theoria: A Journal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Theory,No.9 (1957), p1-12.

11, Conrad Russel, Academic Freedom (London: Routledge, 1993), p1-2. 

12,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AAUP) website, 1915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Academic Tenure,http://www.aaup.org/report/1940-statement-principles-academic-freedom-and-tenure.

13,Kristofer J. Petersen-Overton, Academic Freedom and Palestine: A Personal Account, Arab Studies Quarterly, Vol. 33 (3), pp. 257-258.

14,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AAUP) website, 1940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with 1970 Interpretive Comments , p.14. http://www.aaup.org/file/1940%20Statement.pdf,最後登錄日期為2019年12月1日。

15,Jan Currie, Carole J. Petersen, and Ka Ho Mok, Academic Freedom in Hong Kong (Lanham, MD: Lexington Books, 2006).

16, 大學教育關注組,杜耀明,馬樹人,蔡寶瓊:《香港學術自由第一案,2007-2009:香港司法史上首宗關於學術自由個案判決檔集》,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2011。

17,Martin P. Golding, Free Speech on Campus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0), p.2.,

18,Charles Lawrence III, Kimberlè Williams Crenshaw, Mari J. Matsuda, Richard Delgado, Words that Wound: Critical Race Theory, Assaultive Speech,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s, 1993).

19,「佔領物資倉 移師三大學」,《頭條日報》,2014年11月7日,第P44頁。 

20, 「物資源源不絕 佔中糧倉秘藏大學」,《東週刊》,2014年11月5日,第24-29頁。

21,Michael Spence,Censure and Censorship: Academic Freedom and Public Comment, 14 July 2014, http://sydney.edu.au/news/84.html?newsstoryid=13769, 最後登錄日期為2/12/2019

22,「2000人聯署促收回聲明 張翔:誰用暴力都譴責」,《明報》,2019年7月11日,A8。

23,關於各校長的主要表態,可參看「11間大學校長對反修例風波表態」,《香港01》,9/7/2019

24,John Burns, Shoe Is Thrown at Chinese Premier, New York Times, 3 February 2009, https://www.nytimes.com/2009/02/03/world/asia/03shoe.html,最後登錄日期為3/12/2019

25,Article A3, Cambridge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Constitution, http://www.cusu.co.uk/about/constitution, 最後登錄日期為2019年12月2日。

26,Article I, Cambridge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Constitution. 

27,「4大學學生會撥款50至103萬支援反修例」,《明報》,2019年7月17日。


作者係城市智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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