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香港政制結構是“三權分立”是“行政主導”之辯,並非簡單的概念或文字表達方式之爭。反對派屢借這個話題,別有用心地在社會混淆視聽,製造惑亂,以圖藉此為他們簒奪香港管治權的罪惡目的編造輿論根據。因此,正本清源,以基本法和香港政制現實真相,嚴正予以駁斥反擊,實乃意義深遠。
事實上,輕“三權分立”重“行政主導”,行政權力在政制結構中地位上升,漸成當今世界政壇的主流。香港回歸23年,特區政府管治施政正反兩方面的歷史經驗,亦充分證明,只有強化和堅持“行政主導”,經濟民生才能發展進步,社會才能繁榮安定,“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
反對派借制衡之名製造亂象禍港
香港的“行政主導”是“一國兩制”下開歷史先河的新創舉,它比港英總督專制具有更多的民主因素民主內涵。比如,立法會有了過半的民選議員,他們可以就香港重大政策發表不同意見,甚至向特首討價還價,分享政治權力。但是反對派議員並沒有珍惜和用好這一權利,反利用這一點在立法會公開與行政抗衡對立,極力壓制阻礙特區政府的行政主導權,致令政府施政處處受立法層面的制約,行政長官遠未能成強勢的領導,行政主導陷於虛弱,憲制設想與政治現實出現嚴重脫節。
反對派假借權力制衡之名製造的亂象表現得尤為突出。這些自封民意代表的反對派議員,屢屢在議事大廳叫罵撒賴,不惜犧牲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搞“攬炒”。他們對香港的破壞與損害可謂觸目驚心、罄竹難書,港人為此累積的怨恨不滿已到了沸點!
重新確立加強行政力量刻不容緩
香港議員質素的提高,直接關係到香港特區參政、議政、施政的質素。因此,撥亂反正,重新理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關係,在一些具體做法上,適當進行必要的調整,強化鄧小平“愛國人士為主體”的原則,通過多種措施整改立法、司法系統,努力營造一種正常、健康、良性的互動合作關係,是完全必要的。
回歸以來,行政一直無法真正實現主導。而立法、司法機關卻頻頻越權,立法司法干涉行政日趨嚴重,尤其近年,藉“司法獨立”行“司法獨大”之實現象愈演愈烈。
如今香港政制現實就是:一方面基本法規定了“行政主導”;另一方面立法會反對派力量隨着直選席位的增加而不斷增強,司法超然於“行政主導”事件層出不窮,港府施政面臨更大的挑戰。為了應對社會形勢與政治局面的變化,在中央支持和港府領導下,重新確立和加強行政力量,使之回到基本法規定的“行政主導”正軌上來,事實上已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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