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專稿】高敬德: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標準是“三個有效”和“一個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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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高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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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2014年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首次明確提出:“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這份白皮書全面論述了中央依法對香港直接行使的管治權:“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中央直接行使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權力主體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全國人大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制定香港基本法以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並擁有基本法的修改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向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中央人民政府擁有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依法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的權力。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香港駐軍,履行防務職責,等等。中央依法履行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全面管治權和憲制責任,有效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

2020年全國人大制定的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檢驗標準之一是有效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要著眼香港長治久安,加強頂層設計,系統謀劃“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完善。首先要有效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包括保障中央行使好基本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對香港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的權力、對香港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監督權、對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監督權等等。改革完善選舉制度、宣誓制度至關重要。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必須確保中央的決定權和主導權,遵循“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香港特區政府正推進基本法第104條的本地立法工作,進一步規範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這是從法律制度上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具體舉措。

 

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


憲法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國安法規定,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行為之一是“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香港基本法確立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憲制秩序,“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輔導讀本》中,權威人士撰寫的《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一文,就何謂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做了明確論述:“應當明確,‘一國兩制’,‘一國’是根,‘一國’是本,‘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尊重和維護‘一國’,就必須擁護憲法所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認同中國共產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中的領導地位。任何不尊重憲法和基本法、挑戰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行為,都是對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背離,都是不能允許的,都要依法懲處和糾正。只有有效維護特別行政區的憲政秩序,才能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軌道前進。”

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檢驗標準之二是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

一是將“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從政治規矩變為法律規範。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11月11日就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問題做出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香港選舉制度、宣誓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完善,必將確保“反中亂港者”無法進入特區管治架構,已經混進特區管治架構的“反中亂港者”也會被堅決、徹底地清理出去。嚴格落實香港國安法,依法懲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罪行。香港反對派要獲得合法政治生存和發展空間,就必須調整政治立場,放棄與中央政府進行政治對抗,嚴守全國人大常委會劃定的四條政治紅線和香港國安法劃定的四條法律紅線。

二是堅決防止香港變成反共反華的顛覆基地。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曾經指出:“我們要建設一個真正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香港,但反對派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則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變成一個反華反共的橋頭堡,變成外部勢力一枚牽制和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這是影響‘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和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亂象和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香港要實現長治久安,需要旗幟鮮明在法律、意識形態、學校教育等領域全面“去反共化”。

三是建立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流意識形態,包括將“愛國”塑造為香港新的核心價值。要加強香港教育和青年工作,把培養青年政治人才作為戰略任務抓緊抓好,培養好“一國兩制”事業接班人。

 

有效解決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


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檢驗標準之三是有效解決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

國際學術界公認,基尼系數畸高,貧富差距懸殊,往往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政治社會動盪的根源。聯合國相關機構曾在《2008/2009年度世界城市狀況:和諧城市》報告中將香港列為亞洲城市貧富懸殊之首和全球先進地區貧富懸殊之首。香港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一直未能完成,貧富差距懸殊的社會矛盾一直未能緩解,安居難等突出民生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社會保障制度、社會福利制度和勞工制度還很落後,社會建設長期嚴重滯後於經濟建設,青年向上流動渠道不畅。根本解決這些問題,為香港市民創造安居樂業的環境,更好地維護和增進香港多數市民的利益,直接關係人心向背。

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絕非讓平庸之輩管治香港。香港的管治者要符合“愛國愛港”的底線標準,更要提高管治能力,敢於和善於解決各種深層次問題。要像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指出的:“拿出更加精準有效的施政措施,逐步破解就業、收入、土地、房屋、醫療等重大民生問題,解決影響廣大市民生活的深層次矛盾,讓每一個人的努力都不被辜負,香港這個家才會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將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列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強調“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習近平主席強調,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只有做到“愛國者治港”,香港才能實現長治久安,並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應有的貢獻。

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落腳點和根本檢驗標準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實現香港長治久安。

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中聯辦2021年新春“雲酒會”上致辭時,對香港未來的發展提出四個判斷:一是“一國兩制”的方針不會變,且“一國”底線會更牢、“兩制”活力會更大;二是憲法、基本法賦予的各項權利不會變,且守護香港安寧的能力會更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成效會更好;三是大家習慣的生活方式不會變,且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步伐會加大、廣大市民的生活質量會提高;四是自由市場優勢和面向世界的格局不會變,且融入國家發展的空間會更大、參與國際競爭的底氣會更足。

剛剛過去的2020年,香港實現撥亂反正,迎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只要我們進一步把“變形”和“走樣”的都糾正過來,“一國兩制”必將沿著正確的方向行穩致遠。

(作者係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



監製:袁建

編輯:邸倩

校對:李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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