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快訊 【紫荊專稿】田飛龍:香港民主新秩序可成為中國與西方民主理論與制度經驗溝通“新橋樑” 2021 年 3 月 26 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為《紫荊》雜誌4月刊撰寫專稿時指出,香港民主新秩序可成為中國與西方民主理論與制度經驗溝通“新橋樑”。 2021年,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基礎上,香港“由亂返治”的法治工程又增添了新的主題,即“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下的選舉制度改革。田飛龍指出,在選舉安全與反霸權的國家理性和主權充實化過程中,香港民主的新秩序正在生成,並可能具備在中國與西方之間進行民主理論與制度經驗溝通的“新橋樑”作用。“新橋樑”作用体现在八个方面: 其一,香港民主的新秩序是“一國兩制”完整意涵與法理的典型展開,是“一國”元素的充實化及與“兩制”的有機結合,是國家主導和決定之選舉制度框架與本地選舉法律的整合體系,真正回歸了一種體系論的“一國兩制”制度範疇。 其二,“愛國者治港”成為香港民主新秩序的根本原則和指南,參選和擔任公職的任何人以符合愛國者標準為底線和共同之條件。這樣一種共同政治身份的認證程序,可以保障通過認證者具有真正平等的政治競爭與發展權利。 其三,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在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保障下,可決定性切斷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操縱和顛覆網絡,使香港民主權利及其體系真正回到香港自治範疇和居民手中。有國家制度力量保護的香港民主將不會懼怕任何激進勢力挑戰和外部干預。 其四,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具有香港特色及其制度複合性,既具有“一國”的國家整體民主要素與愛國標準,也具有作為“兩制”的自由民主合理成分,從而有助於香港民主發展為一種溝通中西的民主模式,不僅澤被自身,也對西方民主的民粹化有所補救,甚至對內地民主的有序發展提供一種經驗參照。而這一場安全而有意義的香港民主制度實驗,正是“一國兩制”內在的構想和期待。 其五,香港的民主新秩序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整體制度的組成部分,對全面依法治國和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構成性意義。香港的資本主義民主因素在尊重和維護國家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將有益於國家層面民主制度的整體進步。 其六,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將具有充分的包容性和多元競爭性。這一新秩序不僅不是“清一色”和傳聲筒,而且是納入了溫和泛民與中間派的擴展型民主秩序,並為後者轉型為“忠誠反對派”與“忠誠中間派”提供了最有利的制度條件和政治利益動機,而後者在擺脫了本土激進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操縱脅迫之後將更加理性化並可獲得開闊的政治發展空間與新生。 其七,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具有進階性和發展性,即在制度上統一解決“愛國者”底線標準與資格認證之後,民主選舉與管治的競爭法則和競爭秩序將以“賢能政治”(Meritcracy)為中心展開,“賢能愛國者”將成為香港政治人士的理想目標和人格類型。而賢能者上,非賢能者下,將成為中央垂直監督與香港民眾批評問責的主要評判準則和依據。 其八,香港民主的新秩序以新賦權的選舉委員會為基礎,體現真正的均衡參與及“一國兩制”多層次元素,適度重疊立法會與特首選舉的政治基礎,將引導一種強有力的責任型、回應型和服務型政府的建構。這一新秩序可進一步鞏固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體制,優化立法會對政府的合法監督、制衡與支持功能,有效緩解既往圍堵特區政府的四座大山的結構性壓力即立法會惡意“拉布”、司法覆核過度抑制、公務員體系保守抵制以及社會運動激進施壓,有助於政府治理整體績效的提升和解決社會問題能力的增強。 田飛龍表示,總之,香港民主在中央的主導和制度完善下已翻開歷史新的一頁,真正回到了“一國兩制”完整而清晰的法理框架,並以制度體系思維完成中央管治權與特區自治權的有機結合,有效排除了反中亂港勢力通過選舉奪權和顛覆的“顏色革命”風險,選舉安全和特區憲制秩序獲得有效的制度保障。新秩序具有重要的反顛覆和反霸權的法律鬥爭意義,客觀上有助於國家主權的充實化和全球治理秩序的規範調適,對美國與西方的“民主霸權”造成一種結構性的意義挫折和干預失效。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將引導塑造一種港式的賢能政治和責任政治模式,提升香港民主的理性品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管治能力,使香港整體的制度架構更加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需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行穩致遠,更富生機與活力。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21年4月號 編輯:莫潔瑩 校對:趙珊 監製:周馬麗 點擊“閱讀原文”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