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 聚焦香港發展——紫荊雜誌社舉辦“全國人大涉港決定與香港發展”專題座談會
3月13日上午,紫荊雜誌社、紫荊研究院在香港舉辦專題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文大學榮譽研究員凌友詩,新界北區區議員、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等香港政界学界資深人士,圍繞“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與香港未來發展”主題進行深入探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作了書面發言。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下稱《決定》)對保障香港繁榮安定至為重要。一是有助落實行政主導。現行選舉制度下,香港所有的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來源都與行政長官沒有關係,這是行政主導難以落實的一個重要原因。《決定》規定立法會部分議員與行政長官由同一個選舉委員會選出,那麼這部分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來源和政治理念就應與行政長官相近,自然就會傾向於支持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她表示,自己曾經擔任香港特區第一屆、第二屆立法會主席,那時立法會裡是有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員的,他們在大原則上完全支持行政長官施政,但他們並不是不會批評政府的某些條例、草案或是政策取向,在需要的時候,他們也會積極給出建設性建議。二是有助提升立法會議員素質。現行選舉制度下,只要得到100個選民支持就可以參選立法會議員,有的候選人的提名選民甚至只是街邊路人。因此,立法會議員的提名人中有選舉委員會委員是好事。選舉委員會委員在社會上有知名度、又獲業界支持,他們有動力也有能力對所提名的候選人做更為深入了解,當然也會看看這個人是否是不愛國者,相信這將使立法會議員的素質得到相應提高。三是有助統一候選人資格審查標準。現行選舉制度下,是由選舉主任來決定立法會參選人是否符合要求。這對選舉主任而言責任太大,且雖有法律意見作參考,不同區的選舉主任的標準也難免略有差別。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就可有一致的標準,且由多個社會知名人士一同承擔審查責任,也比較公平。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認為,中央主導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厥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中央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展示了創新和開拓思維。一方面,從法理上看,根據已故基本法權威蕭蔚雲教授關於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論述,香港基本法並非一條普通的全國性法律,而是一條由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因此只有全國人大才有權對基本法進行修改。另一方面,從實際情況看,香港現行選舉制度叢生的流弊已經充分暴露,不但香港的繁榮、穩定、法治、發展和管治受到盤踞在管治架構内部和社會上的“反中亂港”勢力摧殘,就連國家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選舉制度改革已經不單單是香港特區的事,更是國家層面的事,隸屬中央的事權。香港特區政府憑一己之力連止暴制亂的政治能力和勇氣都沒有,要求它對香港的選舉制度動大手術無疑是不切實際的,弄得不好的話反而會把香港推入更痛苦的深淵。過去的經驗説明,特區政府推行選舉辦法改革的過程曠日持久,卻又徒勞無功,又因此而導致激烈的政治分化和鬥爭。結果是特區政府的政治威信因為政改進一步下墜,而“反中亂港”勢力則乘機積累更多政治資本,為下一輪更大規模的奪權行動所運用。從“技術”層面看,由於絕大部分反對派議員因為中央的撥亂反正已經退出了立法會,現時在任的立法會議員的人數不夠全體七十名議員的三分之二。就算香港特區政府主動提出改革選舉制度,“五部曲”中的其中一步(立法會議員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改革法案)也沒法完成。
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民主上的進步。一是這個改革不僅不會限制香港的民主,反而會促進很多本來就有志於建設好香港的人參與進來,現在他們會更願意走出來。很多人本来都是想为香港做点事情的,但是他們會担心被起底,擔心給自己和家人甚至自己所在的企業帶來麻煩,所以不願意出來參政議政。这个问题过去的确很严重,但是香港國安法和此次全國人大《決定》的出台實施,將會改變這個局面。二是有望提高立法會的議政水平。很多人本來有意參與立法會選舉,但是不願意為大量的“拉布”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因此望而卻步。選舉制度改革會鼓勵一些有能力的人進入立法會,進而提高立法會的議政水平。三是長遠來看西方的干擾會減少,對香港的長治久安是有好處的。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文大學榮譽研究員凌友詩認為,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對降低整個社會的政治化意義深刻。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和宣傳重點,講清楚“愛國者治港”與“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目的和意義,不僅對香港安全穩定和長遠發展意義重大,對本港普通市民更是意義重大。要讓香港市民特別是年輕人認識和了解,“愛國者治港”可以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有利於推動香港經濟發展,有利於促進香港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的解決,有利於增進香港下一代的民生福祉。另一方面,要進一步釋放積極能量,聚焦社區服務與社會發展。香港社會的泛政治化導致整個社會容易撕裂,甚至有些家庭也被分化。泛政治化令香港發展機遇錯失,反對派“逢中必反”“拒中抗共”,令香港與內地的合作變得非常艱難。此次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有利於把愛國愛港社會團體的能量釋放出來,帶動每一個愛香港的人,放下歧見,聚焦社區服務和社會發展,共同推動香港砥礪前行。

新界北區區議員、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認為,選舉制度改革有助於立法會和區議會發揮原有功能,為基層市民謀福祉。首先,這個決定完善了選舉制度,堵塞了現有機制漏洞,從根本上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相信再也不會出現部分人利用立法會和區議會平台行反中亂港之事。可以說,這個決定為香港破除了頑固毒瘤,使香港再次煥發生機,讓人對香港未來景象充滿期待。其次,未來香港要進一步聚焦民生,拉動經濟。聚集民生要解決住房和就業問題。拉動經濟則是要進一步深化深港合作,加速融入粵港澳大灣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港英時期實行兩地分離政策,在深港邊境一帶不是設立禁區就是發展厭惡性產業。現在深港邊境已經成為兩地融合發展的黃金地帶,如兩地合作發展科技創新產業的河套區。特區政府應順應形勢,變革思維,要以深化兩地合作、融入大灣區發展為目標思維發展邊境地帶,才能為香港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圖:新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書面發言認為,本次決定調整並確立了未來香港選舉制度的三個框架,對堵塞香港選舉制度漏洞起到了關鍵作用。首先,在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和職能上,選舉委員會由原來的1,200人增至1,500人,並且將其中的一個組別調整為“社區組織代表”,同時規定了特首提名的門檻為188票,並且每個界別不能少於15票。可以將一些長期服務香港市民的社區組織代表納入選舉委員會,相信社區組織代表會更加廣泛,進一步增強選舉委員的代表性、多元性,更符合香港實際。其次,在立法會議員數目的調整和產生方式上,由原來的70席增加至90席,並由選舉委員會選出部分議席,突破界別、團體或地區利益的局限性,有效地補充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的不足,保障最廣大市民根本利益和維護社會整體利益。最後,本次決定的重頭戲就是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其審查範圍涵蓋了選舉委員會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這是落實愛國者標準的體現。而完善選舉制度後,是否能選出有能力的人呢?他認為,愛國者中人才濟濟,但是之前由於香港社會政治爭拗不斷,很多問題都被政治化,很多人才都捲入政治鬥爭之中,立法會變成鬥獸場,無法正常運作。所以,完善了選舉制度可以說為愛國者中的人才提供了一個真正做事的平台,可以為香港社會貢獻他們的智慧和力量!

